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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4-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临2014-028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券商

      ●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平衡好资金的前提下,于2014年9月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签订《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预期年收益率6.5%。

      (二)产品说明

      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系中信证券,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含逆回购)、债券、可转债一级市场申购、债券型基金(含开放式债基、LOF债基、普通封闭式债基、分级债基的优先端及进取端等)、分级偏股型基金的优先端、货币型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付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现金类资产包括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等。

      (三)敏感性分析

      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此次购买行为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影响是现金流出人民币2000万元,未来将产生计划收益,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产生任何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23号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述事项在事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防止资金闲置,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含本次)的发生金额为6000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