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14年8月2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公司培训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 (周三)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4年9月3日(周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王耀方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赵 刚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蒋文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王 轲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海 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邵 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继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荣幸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蒋建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张铸青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1-3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1、2、4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4年 8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相关议案的信息。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9月5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邮编:2130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入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550 | 千红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委托价格”项下的对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 | 选举王耀方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1.01 |
1.2 | 选举赵 刚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1.02 |
1.3 | 选举蒋文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1.03 |
1.4 | 选举王 轲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1.04 |
1.5 | 选举海 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1.05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1 | 选举邵 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2.2 | 选举张继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2.3 | 选举荣幸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1 | 选举蒋建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1 |
3.2 | 选举张铸青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
4 | 《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4.00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郑锋林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5156029;
(4)邮编:213022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股东代理人(如适用): | |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14:00 在公司培训室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序号 | 累计投票表决事项 | 同意票数 |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5= 票 | |||||
选举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 | ||||
1.1 | 选举王耀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
1.2 | 选举赵 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
1.3 | 选举蒋文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
1.4 | 选举王 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
1.5 | 选举海 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 |||||
选举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 | ||||
2.1 | 选举邵 蓉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 ||||
2.2 | 选举张继稳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 ||||
2.3 | 选举荣幸华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累积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 |||||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同意票数 | ||||
3.1 | 选举蒋建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3.2 | 选举张铸青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非累计投票制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 | 《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若股东没有明确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表决。 |
特别说明:
1、对于第1、2、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5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每张选票中投赞成票的每位候选人最低得票额不得少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整数的1倍,否则为无效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为无效票; 股东应当以应选人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候选人。
2、对于非累计投票制表决事项,授权委托人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对应位置打“√”或直接书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