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4-05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安国纪”)第二届董事任期已经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选举方式、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9月10日17: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董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1、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独立性;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9)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五家以上上市公司(不含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0)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1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3)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推荐该董事候选人的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的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敬、林健
电话:(021)57747138
传真:(021)67742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宝胜路33号
邮政编码:201613
特此公告!
附: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 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股) | ||||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
被推荐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是否符合公司2014-055号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内打“√”)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 |||||
其它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4-05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安国纪”)第二届监事任期已经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选举方式、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9月10日17: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
2、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的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敬、林健
电话:(021)57747138
传真:(021)67742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宝胜路33号
邮政编码:201613
特此公告!
附: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 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股) | ||||
被推荐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是否符合公司2014-056号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请在方框内打“√”)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 |||||
其它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