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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及中国结算与港交所及香港结算签订四方协议
⊙记者 时娜 ○编辑 姚问
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交所及香港结算,就建立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订立协议(“四方协议”)。这标志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沪港通项目全面驶入快车道。
市场人士则认为,自4月刊发联合公告至今,沪港通进展顺利,预计能如期于10月份正式上线。
四方协议由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及中国结算总经理戴文华共同签订。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港交所主席周松岗及中国结算董事长周明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
根据四方协议,联交所与上交所同意将为各自市场的投资者提供订单路由安排及相关技术基础设施,让双方买卖在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香港结算与中国结算同意将为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及交收安排,以及存管、名义持有人和其他相关服务;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意将根据公平对等的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交易通以交易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以及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同意将根据相同原则平均分享因沪港结算通以结算费用方式产生的收入。
桂敏杰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各方经过了长期研究和反复磋商,终于落笔签署四方协议,为沪港通业务合作构建了完整的协议框架,明确了四方就沪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的各项权利及义务,标志着具体承担沪港通市场组织业务的两所两司已经就各方面的机制安排达成完全一致。下一步,将加快业务技术准备,尽快公布各类业务规则,深入开展技术系统测试,为沪港通正式推出创造更好条件。
“今天签订的协议是建立沪港通的又一重要里程。自4月刊发联合公告至今,进展可喜,我们有坚定信心能如期达到目标。”周松岗表示。
周明表示,协议的签署,表明沪港通项目已全面驶入快车道,为项目最后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沪港通也是中国结算在国际化发展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结算已启动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筹备工作,该子公司将主要服务沪港通业务,确保沪港通业务安全高效运转。
李小加则指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4月初发布联合公告后,沪港通推出前必须完成三大重要步骤:签订交易和结算四方对沪港通业务的框架协议,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获监管机构批准。签订了四方协议,可以说已愈来愈接近落实目标。四方协议是四方合作的基础文件,按照两地监管机构在联合公告中订下的原则,清晰订明四方的责任和义务,内容涵盖沪港通所有基本要素,可谓落实沪港通业务的总指南,也是交易结算相关规则的基础。
针对规则制定,李小加称,香港交易所上月已向市场刊发了规则修订草拟本,争取近期内通过监管机构的批准。
港交所表示,四方协议中所涉及各项安排,包括实现交易通和结算通的详细条文,都须经监管机构的批准。计划在满足所有相关条件后,包括沪港通的交易及结算规则获批准、市场参与方完成系统开发及调整、投资者教育工作充分开展等,正式推出沪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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