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4-027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王保发、聂栩弃权投票,且不发表书面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2014年8月23日发布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8月25日开始停牌。8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湾集团收到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审意见的通知》。
经审议,董事会形成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即重组双方)就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思路继续进行磋商,尽快形成、细化重组方案。
2、同意公司进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向真、曾庆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保发、聂栩弃权投票,理由如下:因公司正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阶段,重大资产重组的启动将对该事项带来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对于目前阶段启动筹划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无法做出判断。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2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4年9月4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的事前认可函,同意公司应就进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重大事项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会议当天,独立董事王保发、聂栩不发表书面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波、王志宪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即重组双方)就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总体思路继续进行磋商,尽快形成、细化重组方案;
2、同意公司进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公司应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司债权人、公司职工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利益,切实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
4、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涉及利益方众多,社会影响较大,重大资产重组本身往往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利害关系各方应合理预测事后带来影响,并依法提前考虑保障措施,以免因重大资产重组结果的不确定导致各方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司职工、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8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8月25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书
(二)公司董事会的承诺书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码:临2014-029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祝正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即重组双方)就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思路继续进行磋商,尽快形成、细化重组方案。
2、同意公司进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公司应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司债权人、公司职工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利益,切实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吴绍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