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到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受理反馈意见的公告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14年9月6日   按日期查找
    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0版:信息披露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到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受理反馈意见的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议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袁利群女士

      6.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4 名,代表股份 1,877,255,9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名,代表股份 1,846,738,7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4名,代表股份30,517,191股,占公司股份的0.7239%。

      四、每项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长效机制(2014-2016年)》;

      同意 1,877,233,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8%;反对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80,983,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42%;反对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5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为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2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3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4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5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6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照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7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0%;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8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09 审议通过了《为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3%;反对2,48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0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1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2 审议通过了《为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3 审议通过了《为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4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5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6 审议通过了《为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7 审议通过了《为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8 审议通过了《为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19 审议通过了《为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0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1 审议通过了《为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2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3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威灵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4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威灵材料供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5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6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7 审议通过了《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28 审议通过了《为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子议案》;

      同意 1,874,77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7%;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81,005,906 股,其中同意 378,522,4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482%;反对2,483,4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1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 1,877,192,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6%;反对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3%;弃权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刘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