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9月0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龚艳、赖延清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任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提名任琥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刘萍先生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任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周二)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9月05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盛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琥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监事一职,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任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殷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经监事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殷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王李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提名任琥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任琥先生简历
任琥,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本科学历。曾任日本欧姆龙集团总公司中国集中采购中心部长、管理部长等职。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监事、市场开发与服务部总监。
任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刘萍先生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任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任琥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任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任琥先生简历
任琥,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本科学历。曾任日本欧姆龙集团总公司中国集中采购中心部长、管理部长等职。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监事、市场开发与服务部总监。
任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任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琥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所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谨向任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任琥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因此该辞职申请自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未补选新监事前,任琥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监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殷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殷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其任期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5日
附:殷鹰先生简历
殷鹰,男,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大专学历。曾任深圳中络电子有限公司部门主管。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监事、技术研发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工艺设备部部长。
殷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9月23日(周二)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3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5:00至2014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7日 (周三)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补选任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提名任琥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2、《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琥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监事一职,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任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殷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2618 | 丹邦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18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 选举任琥先生为董事 | 1.00 | |
| 2 |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 选举殷鹰先生为监事 | 2.00 | |
| 3 | 总议案 | 100 |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委托股数 | |
| 同意 | 1股 | |
| 反对 | 2股 | |
| 弃权 | 3股 | |
E.确认委托完成。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珊洁、陈珍
电话:0755-26511518、2698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
邮编: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选举任琥先生为董事 | |||||||
| 2 |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殷鹰先生为监事 |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 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