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
对公司影响的后续公告
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
对公司影响的后续公告
2014-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
对公司影响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公司持有其76.61%股权,昭通爱众发电水电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2013年度,昭通爱众发电实现营业收入3655.3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2%) 处于地震区域内,设备和房屋受到损失。公司已于2014年8月5日和8月8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公告(临2014-031)》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后续公告(临2014-033)》)。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地震后昭通爱众发电损失及灾后重建情况继续公告如下:
经核实,截至2014年9月4日,因地震形成堰塞湖导致昭通爱众发电电站厂房被淹,电站升压站和变压器被冲毁。但鉴于电站仍处于洪水区,昭通爱众发电直接损失暂无法具体估算,最终将待汛期结束后才可具体核实。根据昭通爱众发电和堰塞湖实际情况,昭通爱众发电还无法恢复运行。公司正积极协商保险公估机构开展保险理赔和启动灾后重建准备工作。
公司将继续对昭通爱众发电损失和灾后恢复况进行跟踪和核实,并根据后续核实情况准确、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