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4-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4-04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