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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尽快解决沪港通税收政策问题
    2014-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宁 ○编辑 枫林

      

      在昨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就沪港通的一些问题作了回答,他表示,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港通税收工作;同时,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深港两所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沪港通税收问题正在协调推进中

      沪港通是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尝试,邓舸说,证监会在正式启动沪港通工作时,就把相关税收问题的研究论证与政策协调作为重点工作,并得到了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不过,由于沪港通税收问题涉及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既要坚持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严肃性,又要兼顾沪港通业务的创新性、开放性,相关税收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慎重决策。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这项工作,争取相关问题的尽快解决。

      内地券商服务香港客户分两种情况

      对于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时,是否需要申请相关牌照问题,邓舸介绍说,根据业务开展地的不同,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时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内地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二是在香港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

      邓舸表示,对于第一种情况,内地券商在内地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供研究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如不涉及在香港市场经营相关业务,原则上内地券商无需再另行申请牌照。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内地券商在香港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不属于我会管辖范围,应遵循香港监管机构关于牌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有关要求,向香港监管机构申领有关牌照,合法合规经营。

      集中精力做好沪港通试点准备工作

      有媒体报道称,联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深港通”目前仍然在研究过程中,方案成熟后向证监会报批。对于此,邓舸表示,本次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暂未纳入深交所有三点考虑:

      一是这种互联互通是新事,需要先试点。初期由沪、港交易所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有利于平稳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二是上海与香港两地市场估值水平较为接近,沪港通对两市场估值水平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防范风险,确保试点平稳起步。

      三是沪港通模式是沪、港交易所通过自主商业谈判选择的合作方式,体现了两所基于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的合作意愿。

      邓舸说,目前市场各方面正在集中精力做好沪港通试点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沪港通顺利平稳启动。资本市场的开放必然走渐进式改革的道路。深港交易所一直有很好的合作,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支持深港两所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和丰富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