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农机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农机配件、塑料制品、铸造及压铸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设备及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关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5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5日下午15:00。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9月23日和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100.00 |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 反对 | 2股 | |
| 弃权 | 3股 |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先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张薇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
| 序号 | 非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4年9月2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有股数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 是否本人出席 | 备 注 |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