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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3D金属打印合作协议的补充及复牌公告
    201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4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3D金属打印合作协议的补充及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10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科技”)为推进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与美国SenSigma LLC(以下简称“SenSigma”)签署了《合作协议》,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了《关于签署3D金属打印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公司现就合作协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协议内容的补充

      1、协议中涉及的技术费

      协议中约定:作为对协议中所列技术授予许可及由SenSigma在本协议项下所提供服务的对价,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向SenSigma支付技术费为一百万美元($1,000,000)。

      2、协议中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和耗材的采购安排及进口设备的销售分成

      协议中约定: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范围内,对SenSigma授予的许可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有权授予分许可(包括技术和产品销售)。

      达到双方的约定条件时,SenSigma将向亚太科技提供所需关键金属部件和金属粉末及其价格清单。SenSigma将协助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采购在中国制造3D打印机所需的所有零件和材料。如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不能直接采购到该零件和金属粉末,则SenSigma将作为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的采购代理人采购该零件和粉末。

      对于由SenSigma负责进口的在中国国内组装的3D打印机,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须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支付机器的销售佣金。

      3、协议中涉及的Mazumder的情况

      协议中约定:Mazumder将拥有亚太科技金属3D打印首席科学家称号,且将在中国向其提供办公室,但Mazumder并非亚太科技的雇员,而是由其顾问公司Laser Sciences,Inc.所雇佣的独立顾问;亚太科技将对本协议第二年及以后年份向其所在的顾问公司付费,年度顾问费将由双方约定。

      4、协议中涉及的技术使用范围

      协议中约定:除3D打印外,SenSigma和Mazumder的技术亦应用广泛,因此对于该技术在其它领域的应用,即使是在本协议中的中国地理区域内,SenSigma和Mazumder也仍然保留该技术在其它领域的使用权。

      5、协议中涉及的对方与其他商业实体合作的排他性

      协议中约定: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将尽最大努力推广此技术在中国的使用。Mazumder和SenSigma将与亚太科技一同合作促进该技术在中国的使用,且就中国的区域而言,不与位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以内的任何其它商业实体合作。

      二、风险提示

      本协议存在技术的转化和市场拓展、项目组织、国内专业人才紧缺、法律许可等风险,近期特别是本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协议所述的上述技术费一百万美元为双方基于已商定的条件而确定,随着新技术的研发,公司还需要增加相应的技术费,存在技术费超过上述金额的风险;

      2、本协议所涉及技术和产品还处于技术转化、推广阶段,存在不能如期、如质进行转化的风险;

      3、市场对于本协议所涉及的产品和技术的认可需要一定周期,市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4、项目组织涉及人员安排、资源配置等事项,存在因项目组织不当而使协议的履行达不到预定计划的风险;

      5、本协议的3D金属打印技术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公司存在缺乏相关业务经验的风险;

      6、相关专业人才国内较少,存在人员紧缺及人员流失的风险;

      7、双方虽对人员培训进行了约定,但存在达不到预期培训效果的风险;

      8、本协议中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和耗材的采购存在不能按时或按要求采购的风险;

      9、国家关于3D金属打印行业相关政策变化的风险;

      10、所涉技术或产品引进时,可能会面临法律许可的风险;

      11、本协议履行时间较长,存在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12、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其他内容均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公司股票的复牌

      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9日开市起停牌,于2014年9月1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