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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部门力促医药分开
    药品流通行业迎政策红利
    201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今年围绕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红利不断。继5月底国务院公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后,商务部联合发改委、卫计委、国家药监总局等6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保障药品供应四方面着手,进一步贯彻落实《2014年医改任务》。

      《通知》指出,要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其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的工作,将对各地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药品配送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价格扭曲及其他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将于12月15日前报送商务部。

      业内人士指出,该项任务落实的最大亮点在“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未来将对国药控股、九州通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形成重大利好。据了解,受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加价率管制(包括顺价加价15%、零差率)、不得“二次议价”等政策的影响,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只能按照政府招标确定的中标价向医疗机构供货,公开的价格竞争失灵,医疗机构的药品市场实际上被众多不规范的小企业、自然人以“回扣”的方式所控制,规范经营的国药控股、九州通等大型上市公司却无法发挥自身的价格优势,沦为不规范小企业和自然人的“搬运工”。“该政策将对‘回扣’这一非法竞争手段形成有效遏制,国药控股、九州通等拥有采购成本优势、配送优势的大型流通药企有望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充分受益。”

      同时,为推进医药分开,六部委鼓励在公立医院试点探索由零售药店承担门诊药房服务的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同时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在深化医药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中,六部委为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将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同时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切实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此外,六部委还鼓励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销售和配送网络,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上海医药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零售连锁药房主要有华氏大药房和雷允上药房,其中华氏大药房主要面向华东市场,雷允上则以上海地区为主。“国家鼓励零售药店连锁经营将对公司零售药店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目前主要以上述两家药房连锁经营为主,暂时没有进一步的扩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