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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07号文(《关于核准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0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6、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和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国泰食品份额”,分为场外国泰食品份额和场内国泰食品份额。分级份额包括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A份额”)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B份额”)。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7、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泰食品份额;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将按照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场外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8、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各销售机构的办理机构、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10、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T+2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基金合同生效后,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与国泰食品份额的资产合并投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国泰食品份额开放场外申购、赎回及场内申购、赎回,不对食品A份额或食品B份额单独开放场内申购、赎回。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可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不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与分级份额之间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共有三类基金份额,分别为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其中国泰食品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份额,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食品A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食品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下转B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