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2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2: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高康先生的主持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高康先生、金朝萍女士、洪学春先生、林平先生、严炜尔先生、裘高尧先生、顾国达先生、金祥荣先生、于永生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顾国达先生、金祥荣先生、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所议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14年9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逐项审议:
1、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期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附: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 康: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参加工作。2005年3月至2008年8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年7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朝萍:女,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2007年12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省委办公厅机要局机要通信技术服务中心干部、副主任;2008年4月至今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兼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9月起兼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6月起兼任浙江东方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学春: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1988年参加工作。2005年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浙江东方集团嘉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兼任浙江东方集团泓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 平: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至2013年5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2月至2013年5月兼任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兼任香港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兼任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兼任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起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总经理。
严炜尔:男,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1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1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8月起兼任浙江东方集团新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8月至2013年6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5年9月至2011年9月兼任浙江东方集团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兼任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裘高尧: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2011年8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3年5月起兼任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起兼任浙江鑫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国达: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2009.6-)、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4-),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2006.10-),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2009.12-),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副会长(2009.4-)。2011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长期从事国际贸易与投资、世界经济、世界市场和产业经济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出版《世界蚕丝业经济与丝绸贸易》、《出口逻辑――浙江外贸结构的实证分析》、《人民币汇率变动与贸易结构优化》等专著7部,编著教材等9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主持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专著)二等奖等多项。
金祥荣:男,1957年9月出生.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经济学会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浙江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198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1986年获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后留原杭州大学经济系任教;1990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3年破格晋升为教授,期间赴德国基尔大学进修访问一年。1993年起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浙江省人民政府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学名师等称号。被国内有关媒体列为国内百名著名经济学家之一。
于永生:男,1969年7月出生,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银行监管、公允价值、金融工具等会计问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会计研究》、《社会科学战线》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科研成果获中国会计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一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次、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两次。主讲Taxation, Financial Accounting等英文原版课程,主讲《高级会计专题》等研究生课程。兼任滨江集团、海宁皮城、江山化工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2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3: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5票,实参加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推荐金刚先生、王政先生为公司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所以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11日
附件: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 刚: 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国际商务师职称,198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2年6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 政: 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CPA),1996年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2008年1月,任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08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0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会裕先生、何新华先生、崔芾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将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11日
附: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龚会裕: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何新华: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今,在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财务主管、经理助理、投资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内审稽查部经理。期间外派北京任北京巨能东方医药连锁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起兼任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起兼任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起兼任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
崔 芾: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3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今在浙江东方集团新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26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6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8楼1808会议室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下午2: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8楼1808会议室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可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 1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董事候选人:高 康 |
| 1.02 | 董事候选人:金朝萍 |
| 1.03 | 董事候选人:洪学春 |
| 1.04 | 董事候选人:林 平 |
| 1.05 | 董事候选人:严炜尔 |
| 1.06 | 董事候选人:裘高尧 |
| 2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国达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祥荣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永生 |
| 3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3.01 | 监事候选人:金 刚 |
| 3.02 | 监事候选人:王 政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赞成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9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9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四、现场会议出席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送达、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6室
邮政编码:310009
5、登记时间:2014年9月23、24日9:00-16:3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事项如下: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表决意愿本委托书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 1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1.01 | 董事候选人:高 康 | |
| 1.02 | 董事候选人:金朝萍 | |
| 1.03 | 董事候选人:洪学春 | |
| 1.04 | 董事候选人:林 平 | |
| 1.05 | 董事候选人:严炜尔 | |
| 1.06 | 董事候选人:裘高尧 | |
| 2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国达 |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祥荣 |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永生 | |
| 3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3.01 | 监事候选人:金 刚 | |
| 3.02 | 监事候选人:王 政 |
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组,拥有600票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各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由于本次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故不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120 | 东方投票 | 11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元) |
| 1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董事候选人:高 康 | 1.01 |
| 1.02 | 董事候选人:金朝萍 | 1.02 |
| 1.03 | 董事候选人:洪学春 | 1.03 |
| 1.04 | 董事候选人:林 平 | 1.04 |
| 1.05 | 董事候选人:严炜尔 | 1.05 |
| 1.06 | 董事候选人:裘高尧 | 1.06 |
| 2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国达 | 2.01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祥荣 | 2.02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永生 | 2.03 |
| 3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3.01 | 监事候选人:金 刚 | 3.01 |
| 3.02 | 监事候选人:王 政 | 3.02 |
3、表决意见
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6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3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2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如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100股股票,网络投票时,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投票方式如下: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 关于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候选人:董事一 | 1.01 | 600 | 100 | 400 |
| 候选人:董事二 | 1.02 | 100 | 200 | |
| 候选人:董事三 | 1.03 | 100 | ||
| 候选人:董事四 | 1.04 | 100 | ||
| 候选人:董事五 | 1.05 | 100 | ||
| 候选人:董事六 | 1.06 | 100 | ||
说明:以上申报股数方式仅为范例,投资者可根据本人(机构)意愿进行申报。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