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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个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结果公告
    201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个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结果公告

    根据《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2014年9月9日为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三个受限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的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为5%。

    本公司根据上述原则对2014年9月9日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统计,当日A类和C类份额净赎回申请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分别是11.30%和13.21%。

    依据合同本公司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进行了全部确认,并对有效赎回申请进行了比例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 按照5%约定比例,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上限

     基准日(9月5日)份额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占基准日份额比例上限可确认的净赎回份额上限
    A类168,610,328.775%8,430,516.44
    C类170,173,811.625%8,508,690.58
    合计338,784,140.395%16,939,207.02

    2、当日实际确认的净赎回份额

     有效赎回申请份额①确认的赎回份额②有效净赎回申请份额③确认的净赎回份额④确认的净赎回份额占基准日份额比例⑤赎回申请确认比例(②/①)
    A类19,057,136.358,430,516.7519,057,136.358,430,516.755%44.238109%
    C类22,479,374.028,509,658.7522,478,405.978,508,690.705%37.855408%
    合计41,536,510.3716,940,175.5041,535,542.3216,939,207.455%40.783820%

    重要提示:

    1、对于超过5%比例上限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或默认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或默认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受限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2、投资者可于2014年9月11日起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查询受限开放日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3、本基金下一个受限开放日预计为2014年12月8日。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11日

    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
    基金主代码0007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702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4年8月13日

    至 2014年9月5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9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3,42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466,728,443.9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768,218.55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466,728,443.99
    利息结转的份额768,218.55
    合计1,467,496,662.5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9月10日

    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0、0、0和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