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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4—01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咨询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2014年9月9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9月4日、5日、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咨询本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得知: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董事会确认,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4—02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变动的具体情况:截止2014年9月9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9月4日、5日、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说明:

      (一)本公司经向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得知:

      1、截至2014年1-8月底累计,钢产量450,383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28%;钢材370,956吨,比上年同期增长0.25%;其中主要品种高温合金3,018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65.63%;不锈钢39,446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3.23%;高档汽车钢152,906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30.44%。因此,近期公司生产合同订单、以及经营业绩基本保持与上年持平,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本公司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11日复牌。

      三、经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信息为准,也是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媒体。

      综述本公司自查情况,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