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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道业务迷途
    201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金苹苹 丁宁 ○编辑 张亦文

      通道业务,顾名思义,信托等机构在这类业务的结构中仅仅利用自身牌照的优势,充当银行资金的“通道”。社会融资的巨大需求,使得通道业务规模狂飙突进,仅诞生1年多的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规模就高达1.6万亿。

      激进背后,风险暗藏。快速扩张的通道业务在2014年进入了多事之秋。“诚至金开陷兑付延期”、“万家共赢资金遭挪用”,兑付危机的频频发生,在动摇投资人信心之时,也为整个通道业务敲响了警钟。

      ⊙记者 金苹苹 丁宁 ○编辑 张亦文

      

      时至今日,或许没有人再会怀疑狂飙突进的通道业务所隐藏的风险。刚性兑付的难题,夹杂在经济转型的大环境中,使得盘根错节的“通道”如同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将风险的阵痛由最初的融资方向各个机构、直至投资人传导。

      “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当频发的兑付风险事件将相关机构的风控短板暴露于市场,如何避免通道业务成为击鼓传花的游戏,用审慎的态度寻求“通则不痛”的盈利模式,或许是资管机构需要面对的转型思考题。

      

      兴起之道

      连接资金供求双方

      社会融资的巨大需求,使得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的这种合作模式“一拍即合”,同时也成就了通道业务规模的狂飙突进

      

      通道业务的兴起,与银行的信贷业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国内金融业绝对的“大佬”,银行在资产管理规模、客户数量、销售渠道和风控能力等各个方面均具有绝对优势。

      然而,银行即便拥有资金和客户这两大利器,由于其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颇高,加上存贷比限制,使得其信贷额度远远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融资需求。

      在此背景下,通道业务的早期形式——银信合作应运而生。彼时,这类业务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银信合作很快流行开来。

      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在某种程度上更像是银信合作的变种,由银行出资委托信托公司或基金子公司成立信托计划,给银行指定的客户发放贷款或进行股权投资。

      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和基金子公司利用自身牌照优势,得以作为资金的通道,把社会资金归集后以产品的形式或单一或打包地发放给需要的融资方,而自身并不负责项目的投后管理,只是收取一定比例的通道费用。

      作为后来者,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热情颇高。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从2012年11月第一家基金子公司获批至今年5月底,共有67家基金公司成立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高达1.6万亿元。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约有七成为通道业务。

      “我们的优势就是效率高、费率低。”某家规模接近千亿的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谈及快速扩容的原因时表示,对信托等机构来说,这种模式一般被视为低风险业务,最快一天即可立项,远比主动管理类项目时间短。

      从运作情况来看,通道业务的回报也颇为丰厚。多家公募规模在行业下游的中小基金公司,依靠子公司的非公业务攻城拔寨,扭亏为盈。有基金业内人士感叹:“通,则不痛。在资管混业的格局中,抓住了低起点的通道业务,能够实现较快的盈利,对于处于行业转折阵痛阶段的公募基金来说,吸引力巨大。”

      事实上,由于“技术门槛低”、“来钱快”,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纷纷抢单通道业务,激烈的竞争也使得通道费率从千三到千五的水平降至万五左右,“但如果从薄利多销的角度考虑,一旦项目数量做得多,获利仍然可观”;有些机构为了谋求同银行在其他领域的长期合作,甚至甘愿免费做通道。

      

      生存之困

      扩张背后风险暗藏

      不难看出,“薄利多销”的短平快发展思维,打开了通道业务规模飙升的窗口。然而,其也为相关业务后续处置埋下了风险

      

      经过了短期的疯狂扩张,通道业务在2014年突生变数。用某基金子公司老总的话说,“行业进入了多事之秋。”

      农历马年前夕,市场上颇引人注目的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的30亿元兑付危机,在给资管行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让业界开始将目光聚焦到通道业务的风险之上。

      5月份,一场“光耀式危机”的担忧在房地产和金融界被引爆。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破产危机,令财通基金子公司发行的财通资产——光耀扬州·全球候鸟度假地资管计划陷入危机。

      7月份,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2号”再次出现兑付问题,此次的投资者没有前一次那么幸运,由于信托资产的处置变现工作尚未完成,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确定延期。

      进入8月份,因“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项目出现问题触发违约,牵出华宸未来资产、湖南信托与国元信托三家机构。由于淮南志高的项目土地使用违规,且相关计划破产重组,不仅让该资管计划的本次利息无法按期支付,连到期时本金能否返还及下次利息能否兑付都成了未知数。

      不过,此事目前已经出现一定转机,原先声称自己只是项目通道方的湖南信托,于8月26日发布公告,已决定采取司法措施,向法院提起对借款人、担保人的诉讼。

      与此同时,万家共赢的8亿元资金被挪用案,则令金元百利和万家共赢两家基金子公司再陷困境——多达5.9亿资金的归属问题,可能令相关项目的兑付成为难题,给基金子公司的后续运作带来巨大的变数和压力。

      频发的兑付危机引起了社会和监管层的高度关注。日前,证监会作出决定,对万家共赢、金元百利、深圳华宸未来3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暂不受理公司业务备案的监管措施,同时暂停管理失责母公司的业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例多与房地产债权类融资项目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作为患有资金饥渴症的一方,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成为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目前委托贷款业务中最常见的需求方。在房地产行业初现拐点的情况下,紧绷的地产资金链正在推倒多米诺骨牌,相关项目也成了眼下最可能爆发风险的“火药桶”。

      

      权责之辩

      理不清的风险利益分配

      当风险爆发,各个机构参与竞争通道项目时的激情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责任与义务的纠缠。从各资管机构在近期频发的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互相推诿不难发现,责任界定成为消减通道业务风险的最大难点之一

      

      “通道业务风险加剧,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前期业务过程中对于权力和责任界定不清晰,特别是隐性通道业务风险暴露时导致信托公司无法自证清白。”中部某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在很多通道项目中,前期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预期收益设定等工作均由银行主导,信托通道产品的后期销售也由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负责,面向其高端客户销售。

      “项目通常由银行主导,信托公司在参与相关项目时,尽职调查大多都流于形式。”该人士表示。

      在万家共赢参与的深圳景泰项目中,就存在尽职调查相对不够仔细的情况。据万家共赢方面介绍,当初的尽职调查是由万家共赢与诺亚财富旗下的诺邦资产一起完成的。

      在尽职调查时,所接触的对象均为中国银行工作人员。“我们和诺亚财富当时认为该项目以银行为交易对手,在尽职调查时的确放松了警惕。”万家共赢方面表示。

      事实上,通道类信托计划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之间地位优劣而表现出不同的形式,隐形通道业务也就因此成了信托纠纷的高发区。

      一旦项目爆发风险,面对高达数十亿的资金兑付危机,仅仅赚取通道费用的信托公司、券商或基金子公司很难认可自己作为项目受托人应该承担的兑付责任。

      “不仅是不想,也是不能。”前述信托业内人士坦言,面对巨大的资金压力,券商、基金子公司难以兑现所谓的兜底承诺。而资本金实力稍强的信托公司,也很难凭借一己之力实现刚性兑付。

      “银信合作中,当项目出现问题时,银行为了保证理财产品的顺利兑付,会竭尽全力做好资产处置,部分银行甚至会刚性兑付。而券商和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一般较小,融资能力也相对有限,对问题项目进行刚性兑付就明显力不从心。”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表示。

      然而从法律权责上看,扮演通道角色的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则可能要远高于业务本身。

      “很少有人去考虑在这项业务中基金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沪上一家基金公司督察长认为,与投资者直接签订协议的是基金子公司,如果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基金子公司难脱干系。

      

      转型之惑

      放弃盈利业务不容易

      面对不断被外界诟病的通道业务,一些过于仰仗相关业务的机构可谓进退维谷。“虽然风险较大,但是信托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通道业务。这么重要的利润来源,要想停下来很难。”

      

      伴随着风险的不断爆发,监管层和业界仍不得不思考如何规范和治理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主要是体现在单一资金信托上,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监管层今年已经出台了107号文和99号文。”用益信托分析师帅国让表示,监管层希望信托公司能够积极向主动管理型业务转型,但要让信托公司马上放弃通道业务并不容易。毕竟创新业务的成熟和盈利需要时间。

      据了解,不少信托公司也在减少通道业务的数量和规模,但完全与通道说“再见”,仍为时尚早。因此,除了转型需求尝试新兴业务,争取做低风险类通道业务成为信托公司的首要选择。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单一资金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为8.48万亿,占总信托资产的67.99%。对比今年第一季度末的数据可以发现,单一资金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虽仍在上升,但其所占总信托资产的比例却已从69.28%下降至67.99%。

      而在监管层面,除了之前的107号文和99号文,日前银监会修订的《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对跨业通道业务进行了定义:通道业务可以理解为委托人以代理资金或自有资金借助第三方受托人作为通道设立投资产品,从而为委托人的目标客户进行融资或对其他资产进行投资的交易安排,委托人实质性承担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对基金子公司而言,行业风险暴露的影响不言而喻,未来其通道业务或将持续收缩,业务重心转向风控体系和投后管理能力建设,降低通道业务的规模,并且靠差异化优势寻找自身定位。

      华富基金子公司华富利得总经理陈大毅表示,基金子公司应回归本源,重点发挥在资本市场的优势。“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或是股票质押、定增以及新三板等二级市场业务等”。

      “‘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有分析人士认为,卖者作为专家,若对陌生的领域没有信心,那就专心于自己专长的范畴,推一些风险可控的主动管理产品,这比起“钱没挣多少、风险没少担”的通道业务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