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5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14:30在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股份797,101,6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39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7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晓晨先生主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有: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郝晓晨先生;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松林先生;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勇力先生;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珂先生;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旭东先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会议的表决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四)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六)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现场表决同意797,101,67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500股,合计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现场表决反对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66,500股,合计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现场表决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5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8.1条关于社会公众股东的规定执行。
(二)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三)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四)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1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晓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97,173,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16,837,350股的78.3974%;出席本次会议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公司股份797,101,6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3903%。
(三)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7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四)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六)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73,670股,其中赞成票797,107,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反对票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英哲、张志迪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1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5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李琳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不足,因此该辞职申请自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对李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