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延长停牌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4-05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长停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15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人员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即本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各项工作。本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深入研究探讨相关法规,相关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和交易方案的各项细节尚未最终确定,仍需进一步的论证、沟通和完善,中介机构的核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重组预案等相关工作。鉴于此,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停牌期;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10月10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