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深圳光启合作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股票代码:600490 公告编号:临2014-03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光启合作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32号)。
2014年9月11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与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光启)在深圳签订了空间服务运营合作协议的系列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鹏欣资源与深圳光启签订的《空间服务运营协议》情况
一、签约方情况
甲方: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光启科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新天下华赛工业厂区2号厂房101。
乙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41号楼
二、合作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下述内容开展战略合作:
1、在双方的积极配合下,利用空间技术及相关创新技术解决方案对【刚果民主共和国】进行无线通讯覆盖、矿产勘探开发、卫星电视、气象监控、太空旅游、救灾、森林保护及其他可以推广的领域进行应用。甲乙双方在此就前述事宜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点授予对方独家合作权。乙方负责推进前述合作事宜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展开相应的协商谈判,保证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获得政府批准在当地开展矿产资源勘探开发、WiFi(无线通讯)、卫星电视、气象监控、太空旅游、救灾、森林保护及其他可以推广应用的领域的运营权;甲方就前述合作事宜在乙方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进行谈判过程中对乙方提供全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品及技术展示等),全力支持乙方。甲乙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实际运营合作项目,甲方以【刚果民主共和国】区域空间服务独家授权作价入股合资公司。除此之外,合资公司还将视当地法律要求合理选择项目当地战略合作伙伴入股。
2、乙方将代表双方积极与当地政府协商谈判,乙方在此承诺指导及协助甲乙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准备取得【刚果民主共和国】国家的无线通信运营许可牌照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相关运营牌照的相关资料,并且在甲方技术能达到商业化运营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甲乙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获得前述牌照或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国家政府签署获得该等许可运营权的正式协议。
3、在甲乙双方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并顺利履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一点所述领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独家合作,任意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开展与本协议约定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4、在甲乙双方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并顺利履行完毕,且乙方不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将以优惠价格向双方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转让飞行器等设备或技术平台。
三、后续事项安排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立即指派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合作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并每月向双方最高管理层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2、甲乙双方后续对于其他国家亦有合作意向,双方将对其他拟合作国家进行评估,并视进度情况积极签署相应的空间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及空间服务运营合作协议。
四、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罢工、地震、风灾、火灾、水灾或其他相似的事件或事故,协议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其义务的,或者不可抗力引起损失的, 任何一方均免于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书面材料及证明文件。该文件应经发生不可抗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证明方为有效。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按时或全部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可以延期履行义务或协议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后有利于合作各方业务的开展,2014年为合作第一年,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有正面作用,对公司短期利润尚无法预计,预计今年不会产生效益,具体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其他
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