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4-03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于 2014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5:00至2014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江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 人,代表股份数204,017,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204,0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程的1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204,017,600 | 204,010,000 | 7,600 | 0 | 99.9963% |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总有效表决股份数204,017,600股,同意204,0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04,010,000股,网络投票反对7,6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姜瑞明律师、回晓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