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上证180ETF | |
基金主代码 | 510180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4月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9月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2.1059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6,272,735,395.46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337,666,905.02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1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9月17日 | |
除息日 | 2014年9月18日(场内) | 2014年9月18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9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4年9月22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9月15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14)。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920 0022
网址:www.hexun.com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9月15日起,同花顺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14)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的申购期内到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4年9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有折扣,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参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2、本次活动的详细规则及业务流程以同花顺的相关公告为准。
3、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咨询办法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
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9月15日起,众禄基金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14)。投资者可到众禄基金指定的柜面、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
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4年9月15日起,活动截止时间届时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众禄基金销售的网上交易平台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销售的网上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重要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2)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
(4)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业务规则或流程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咨询办法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www.zlfund.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纳斯达克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9月15日起,天天基金开始代理销售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46)。投资者可到天天基金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将公司2014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展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所述的4折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4年12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12月15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优惠活动期间,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投交易,享有申购或定投费率4折优惠(若费率打折后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标准费率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若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则不再享有折扣)。
注:定投交易系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组合定投、趋势定投或智赢定投交易计划,并且由此产生的定期申购交易。
五、注意事项
1、相关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认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费用。
六、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转换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时间的公告
为帮助投资人节省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拟将本公司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微钱宝”账户转换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中所述的“微钱宝”账户转换交易费率0折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微钱宝”账户进行基金转换交易,转换转入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除QDII基金之外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产品,可享受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0折优惠(从现行的4折调整为0折),即免收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
2、网上直销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电子直销优惠费率一览表》。各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3、“微钱宝”账户对应的基金产品为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对应基金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40003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12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 2014年9月11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9月11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9月15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4年9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9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9月1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4年9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4年9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德国30(DAX)ETF联接 |
基金代码 | 00061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8月1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9月15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9月15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9月15日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德国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方式进行申购,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M,单位:元)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300万 | 0.8% |
300万≤M<500万 | 0.4%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5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Y) |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203室
电话:(020)38199200
传真:(020)38927962
联系人:张彤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1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史小光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彤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9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对每个开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4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中定期定额投资的开通情况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