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2014年9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1版:信息披露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1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48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申请三年期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关联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为本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拟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针对以上事项,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拟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反担保。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待本公司与天成控股均履行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双方签署上述担保协议。

    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临1号 ;

    法定代表人:李勇 ;

    注册资本:50,92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管理;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网络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新能源产业投资、销售及售后服务;提供金融、商业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同一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关联法人;

    被担保人具体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2013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6,439万元,负债总额187,838万元,净资产118,601万元,资产负债率61.30%。2013年度实现总收入65,463万元,利润总额715万元,净利润728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63,659万元,负债总额141,569万元,净资产122,090万元,资产负债率53.69%。2014年1-6月份实现总收入21,408万元,利润总额3,150万元,净利润3,083万元。

    天成控股公司信用等级为A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关联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拟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针对以上事项,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拟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反担保。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待本公司与天成控股均履行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双方签署上述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反担保事项的产生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贵阳银行申请三年期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天成控股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所致。因此,公司同意为天成控股提供相应反担保,其实质是为支持本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本次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

    2、据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天成控股的发展前景与资信情况良好,业务广泛且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可偿还资金充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争取贵阳银行授信业务,财务风险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42,074.22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35%。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74.22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22,0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49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表决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7、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的议案》。

    审议议案(二)时关联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4年9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2014-050号《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36000

    (三)登记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9月29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为: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买卖方向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对应的表决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银河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2)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投“反对”票的,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 “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的方式, 凭借“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为: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在“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2)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申请数字证书的时,投资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数字证书申请表、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详细情况可可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15:00至2014年9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卢安军、邓丽芳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邮箱:yhtech@yinheinvest.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附件:现场会议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件一: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注: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各议案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该表决票无效;关联股东则回避表决。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50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4年 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董事会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期限为一年。(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董事会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的议案。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申请三年期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关联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为本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拟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针对以上事项,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天成控股提供反担保。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待本公司与天成控股均履行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双方签署上述担保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仍需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经董事会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51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认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华寅”)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华寅为公司出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中审华寅的简介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HLB浩信国际会计网络之中国成员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系由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重组而成,重组方式为以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为母体吸收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专业人员与业务。机构重组后,事务所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总部设在北京。中审华寅五洲是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其前身在事务所脱钩改制前分别隶属于审计署、天津市财政局,是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成立最早、并且最早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近三十年的执业生涯中,事务所以其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赢得了业内外的赞誉。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806银河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指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内容作一次性合并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的议案2.00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入价格委托数量
    360806买入100.001.00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入价格委托数量
    360806买入2.002.00股

    申购证券证券简称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369999密码服务1.00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