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1%
及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永真空”)通知:大永真空自前次出售股份公告日(2010年1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收市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摊薄等方式,大永真空持有公司占比减少至3.50%(其中:减持方式减少0.84%,增发摊薄方式减少0.73%),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比例 (%) |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1.1.5 | 26.60 | 90,000 | 0.0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2.6.27-2012.7.2 | 15.56 | 2,100 | 0.00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2.12.10-2014.9.10 | 9.20 | 2,578,167 | 0.79 | |
| 合计 | 2,670,267 | 0.84 | |||
| 因增发股份摊薄减少 | - | 0.73 | |||
| 累计 | 2,670,267 | 1.57 | |||
(2012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40.75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大永真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2%下降为4.23%,减少了0.7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61,021 | 5.22 | 11,402,173 | 3.50 |
(期间由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第三次股票期权行权、非公开发行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素,总股本由139,200,000股增至325,758,450股。)
本次减持后,大永真空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详情请见2014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第1条期满后,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大永真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新股份
股票代码:002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中市梧棲区自立一街200号
通讯地址:台中市梧棲区自立一街200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台中市梧棲区自立一街200号
3、法定代表人:杨贻谋
4、注册资本:新台币1亿元
5、营业执照号:29503157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眼镜片、光学镜片之蒸镀制造买卖;塑胶玻璃金属制品真空镀金加工买卖;光学镜片技术开发等。
8、经营期限:自1968年7月11日成立
9、股权结构:杨贻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持有63%的股份。
10、联系方式:(886)-4263928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身份证件号码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任职 |
| 杨贻谋 | 男 | 董事长 | 中国台湾 | L101462933 | 台湾 | 无 | 董事 |
| 杨尧光 | 男 | 董事 | 中国台湾 | E121124126 | 台湾 | 无 | 无 |
| 钱来兴 | 男 | 董事 | 中国台湾 | U120598189 | 台湾 | 无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永新股份11,402,173股,占永新股份总额的3.5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永新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止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2008年9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新股份股票9,989,679股,占永新股份当时股份总额(139,200,000股)的7.18%(2010年7月20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至140,784,000股;2011年3月17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股本增至183,019,200股;2012年3月2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至185,764,800股;2012年7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本增至217,172,300股;2012年8月23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股本增至325,758,450股。);自2008年9月27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永新股份股票5,398,925股,变动比例累计2.80%;2012年7月,因永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3,140.75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2%下降为4.23%,减少了0.73%;截至2014年9月10日收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新股份股票11,402,173股,占永新股份现有股份总额(325,758,450股)的3.5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变动均价 (元/股) | 变动股数 (股) | 变动比例 (%) |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竞价减持 | 2008.9.27-2009.11.4 | 13.34 | 1,341,774 | 0.96 |
| 竞价减持 | 2009.11.5-2010.1.15 | 18.01 | 1,386,884 | 1.00 | |
| 竞价减持 | 2011.1.5 | 26.60 | 90,000 | 0.05 | |
| 竞价减持 | 2012.6.27-2012.7.2 | 15.56 | 2,100 | 0.00 | |
| 竞价减持 | 2012.12.10-2014.9.10 | 9.20 | 2,578,167 | 0.79 | |
| 合计 | 5,398,925 | 2.80 |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出售永新股份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作出公告后两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停止买卖永新股份的股份。
二、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第1条期满后,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承诺。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永新股份股票共882,067股,占永新股份股份总数的0.2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贻谋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
| 股票简称 | 永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1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台中市梧棲区自立一街200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9,989,679股 持股比例: 7.1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5,398,925股 变动比例: 2.80% 变动后股份数量:11,402,173股 持股比例: 3.5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贻谋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