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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9月12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杨平先生委托董事何非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马永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冯科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董事会提名余正军先生、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会议审查后认为,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段兴普先生、王恒先生;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杨平先生;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余正军先生、何非先生及独立董事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逯东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其中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逯东先生4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选举(独立董事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水爱众燃气”)向交通银行南充分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5%;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4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全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时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5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庆红 男,董事候选人。45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原广安县电力公司副经理,原四川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原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晓林 男,董事候选人。51岁,中共党员,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安县协兴区供销社主任、书记,四川省广安县土产棉麻公司经理、书记,广安县供销社副主任,四川省广安县贸易局副局长,广安区供排水总经理、书记等职。现任四川爱众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正军 男,董事候选人。4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在东方汽轮机厂工作,曾任原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 非 男,董事候选人。39岁,本科学历。曾任广安区天然气公司城南营业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段兴普 男,董事候选人。56岁,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四川省通江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四川省通江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四川省平昌县县长、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 恒 男,董事候选人。40岁,中共党员,硕士。曾任高县来复水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科副科长及常务副站长,高县电力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限罗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高县电力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四川省水电集团高县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四川能投高县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杨 平 男,董事候选人。44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省外商服务中心派往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输配电部、成都四方博瑞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发展部等单位工作,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发展部副主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绍文 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5岁,回族。曾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天地合律师事务所律助等职。现任北京燕园隶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1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立泰 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4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后,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曾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项目分析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大学工业工程博士后研究员等职,现任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 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唐清利 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0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千和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在宜宾学院法学院工作,并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逯 东 男,独立董事候选人,33岁,汉族,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任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于2014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改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候选人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何绍文 马永强 冯科 陈立泰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何绍文、陈立泰、唐清利、逯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六)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声明人马永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绍文、陈立泰、唐清利、逯东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现提名何绍文、陈立泰、唐清利、逯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9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审查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对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欧春生先生、杨晓玲女士、文汇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杜全虎先生、曾义先生已通过公司第四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欧春生先生、杨晓玲女士、文汇锋先生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监事简历

    欧春生先生 监事候选人。4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广安县商业局团支部书记,县商贸委团委委员,广安区商业局体改办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1990-1992任商业局副主任科员兼办公室主任,广安天然气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天然气公司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晓玲女士 监事候选人。39岁,群众、注册会计师、大专学历。曾担任四川省东方石化机械设备集团公司主办会计,成都市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四川盛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

    文汇锋先生 监事候选人。4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1988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曾担任国家电力成都勘测设计院规划处水电规划项目工程师,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项目工程师,现任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王小林先生 监事候选人。51岁,中共党员、高级企业文化师、大学学历。曾任原广安县四九滩电站办公室主任,原四川省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部长,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杜全虎先生 监事候选人。 46岁,中共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曾担任广安自来水公司百花山水厂厂长,广安发电厂征地拆迁指挥部工程部副部长,广安供排水公司副经理兼花园水厂指挥部机电设备处长,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水爱众燃气”)

    ● 本次担保数量:邻水爱众燃气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叁年)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41,484.35万元(其中134,378.1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连带责任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9月12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期限为叁年的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鼎屏镇乌龟碑街27号

    3、法定代表人:黄世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 输入、储存、供应天然气、人工煤气、瓦斯气、液化气。涉及燃气管道及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和管理。零售:建筑建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实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1,484.35万元(其中134,378.1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为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时

    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9月29日8:30-11: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2014年9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9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4年9月29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杨伯菊 唐燕华

    五、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9日

    总提案数:4个(表决议案数为18个)

    对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票系

    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

    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738979爱众投票

    2、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全体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事项一,1.02代表议案一中的事项一,依此类推;以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3.00元代表议案三,以此类推。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申报股数如下表: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申报

    价格

    申报股数
    同意反对弃权
    全体议案表示对全体议案表决99.00元1股2股3股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1.00元   
    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1元1股2股3股
    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2元1股2股3股
    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3元1股2股3股
    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4元1股2股3股
    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5元1股2股3股
    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6元1股2股3股
    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7元1股2股3股
    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元1股2股3股
    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元1股2股3股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0元1股2股3股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1元1股2股3股
    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逐项表决)2.00元   
    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1元1股2股3股
    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元1股2股3股
    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3元1股2股3股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00元1股2股3股
    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0元   
    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1元1股2股3股
    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2元1股2股3股
    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3元1股2股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A股收市后持有“广安爱众”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

    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赞成票,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A股收市持有“广安爱众”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第(1-1)项《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1.01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