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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3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全资控股公司Zoomlion Cifa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Zoomlion Cifa”)共同投资设立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1.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5 %, Zoomlion Cifa出资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规定,中联重科同意财务公司引进金融类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成立后的财务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支付困难时,中联重科承诺增加资本金,以保证财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董事会授权中联重科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办理与设立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的注册登记等一切手续和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4-03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拟与全资控股公司Zoomlion Cifa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Zoomlion Cifa”)共同投资设立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5%;Zoomlion Cifa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设立财务公司尚需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

      2、Zoomlion Cifa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授权资本:累计发行普通股2,741,000 股,每股面值0.01 欧元;

      Zoomlion Cifa是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联重科和Zoomlion Cifa共同出资设立中联重科集团财务公司,其中中联重科以现金出资11.2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Zoomlion Cifa以现金出资3.75亿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2、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3、财务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中联重科提名2名董事,Zoomlion Cifa提名1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设立财务公司,可充分发挥其内部结算功能,将中联重科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易结算内部化,与借助商业银行结算系统相比,既可以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还可以有效降低资金的在途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助推整体战略发展。

      设立财务公司,可综合利用相关金融手段,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调剂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盈缺,合法、有效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服务于集团的战略发展。

      3、提高财务管控水平,降低集团运营风险。

      设立财务公司,可对集团内部的现金流和诸多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立起“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高度集约的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资金的统一调配,灵活融通,有效降低和规避运营风险。

      4、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中介服务,满足集团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设立财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成熟的金融技术和手段,为中联重科及成员单位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中介服务,灵活及时地协助集团密切联合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起到商业银行难以替代的功能和作用,满足集团成员单位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六、授权事项及其他

      董事会授权中联重科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办理与设立财务公司相关的注册登记等一切手续和事宜。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规定,中联重科同意财务公司引进金融类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成立后的财务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支付困难时,中联重科承诺增加资本金,以保证财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