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4年9月9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由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详见公司临2014-074号公告)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进展情况向财务公司提出借款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办理借款并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计算借款总额。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海亮集团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大股东海亮金属将对公司向财务公司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海亮金属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临2014-075号公告)
公司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临2014-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海亮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在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及比例未超过协议约定。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计发生借款本金20,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由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进展情况向财务公司提出借款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办理借款并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计算借款总额。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分别持有财务公司51% 、40%和9%的股权。
因此,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财务公司总计发生借款本金20,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鸣、姚金芳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0亿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在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于3月1日正式开业运营。根据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4-002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1,533,214.8元,存放同业款项708,739,236.32元;财务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为2,508,560,457.27元,净资产为1,030,196,709.45元,实现利息收入78,659,784.80元,实现经营利润40,290,142.009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0,196,709.45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亮金属持有本公司97,002,9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亮先生通过海亮集团持有海亮金属100%股权。同时海亮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并通过海亮金属、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财务公司9%和40%的股权。
因此财务公司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详细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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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将为四川金顶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实际放款时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贷款利率不得高于甲方在中国的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本临时授信额度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四川金顶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临2014-075号公告)。
四、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海亮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12年末完成重整,各可持续经营项目尚在建设,现有资产质量较差,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在多方比较各种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本次向财务公司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公司在中国的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左卫民、冯晓、吕忆农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本次交易对方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2、公司大股东海亮金属拟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董事汪鸣、姚金芳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为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新增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授信额度8000万元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杨学品,注册资本34899万元,主要从事:石灰岩开采、加工及销售,碳酸钙复合材料生产、销售;建材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矿产品(国家专项规定除外);仓储服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2,066,653.82元,净资产59,945,799.69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85,007.6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9,416.05 元。
三、 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临时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资金的实际需要情况,分期向财务公司申请支付。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协议约定海亮金属为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将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行为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运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左卫民、冯晓、吕忆农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本次交易对方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2、公司大股东海亮金属拟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董事汪鸣、姚金芳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9月29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3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定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9:30—11:30及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公司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关于大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前述证件外,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18555、2218117;传真:(0833)2218117
联系人:杨业、杜红丽
五、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9:30—11:30及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738678;投票简称:金顶投票
3、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
(3)分项表决方法:
■
4、表决意见:
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6日A股收市后,持有四川金顶股票(股票代码600678)的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 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 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提案的提案组的表决申报,对提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提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提案中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提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宝荣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4-074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4-07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4—07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4 年8月29日发布了2014年半年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9 月18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201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会秘书:闫蜀
公司财务部部长:帅宏英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
| 序号 | 提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 |||
| 2 | 关于大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提案 |
| 提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4号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提案序号 | 提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 1.00 |
| 2 | 关于大股东海亮金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 2.00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3.00 |
| 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提案 | 4.00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7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678 | 买入 | 1.00 | 1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7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67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