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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4-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7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4年9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9月15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定投和基金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基金的总规模、单个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的数量及累计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应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的最小赎回份额不限,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可设定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当日累计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时,将不接受该笔赎回申请。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http://fund.pingan.com/index.shtml)、直销前置自助式平台(平安财富宝APP)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http://fund.pingan.com/index.shtml)暂不受理本基金的申购申请。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index.shtml)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

    7.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