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1、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05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嘉实元和
网上认购代码:521305;网下及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代码:505888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1)基金管理人;
(2)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方式为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认购、网下认购、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平台和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认购特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承销团进行认购。
6、本基金募集目标为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份额总额为100亿份。
7、本基金自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5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募集。本基金自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平台和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募集,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承销团办理网下份额募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8、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平台和直销中心柜台募集方式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适用于上海市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管理人将根据该账户对应的上交所场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或股东账户进行份额登记;投资者通过网上、网下募集方式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场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9、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应交纳募集费。
10、基金认购份额的限制为
(1)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平台和直销中心柜台募集份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平台募集方式认购,首次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0元,追加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元,可以多次认购。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募集方式认购,首次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00元,追加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元,可以多次认购。
(2)管理人认购份额
基金管理人认购份额固定为10,000,000份,通过网下募集方式认购。
(3)网上募集份额
投资者通过网上募集方式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0元,追加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可以多次认购,单笔最高认购金额应不超过99,999,900元。
(4)网下募集份额
投资者通过网下承销团认购份额,首次认购份额最低为1,00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为1,005,000元),追加认购份额为100,000份及其整数倍,可以多次认购。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销售网点(销售机构的受理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4、本公告仅对“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的“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9、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2、风险提示
本基金属于主要投资特定、单一投资标的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内集中持有目标公司权益,因此与普通封闭式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普通封闭式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嘉实元和;
网上认购代码:521305;网下及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代码:505888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上市型、封闭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四)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金额认购或份额认购。
(五)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拟通过对目标公司的增资来参与其混合所有制改制,让改制的红利惠及社会大众和目标公司自身。
(六)募集规模上限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亿份。
(七)发售对象
(1)基金管理人;
(2)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承销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
3、网上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