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3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7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4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披露了《长百集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美珍征询,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9月16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