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8版)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73,248,472.29 | 97.81 |
| 其中:债券 | 173,248,472.29 | 97.81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447,284.50 | 0.82 |
| 7 | 其他资产 | 2,440,508.51 | 1.38 |
| 8 | 合计 | 177,136,265.30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27,373,200.80 | 25.63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28,924,800.00 | 27.09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8,924,800.00 | 27.09 | |
| 4 | 企业债券 | 56,379,471.49 | 52.79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0,131,000.00 | 28.21 |
| 6 | 中期票据 | 30,440,000.00 | 28.50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173,248,472.29 | 162.23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24822 | 14合滨债 | 250,000 | 25,000,000.00 | 23.41 |
| 2 | 140203 | 14国开03 | 200,000 | 20,924,000.00 | 19.59 |
| 3 | 122299 | 13中原债 | 150,000 | 15,150,000.00 | 14.19 |
| 4 | 101460015 | 14沪土控MTN001 | 100,000 | 10,154,000.00 | 9.51 |
| 5 | 101458014 | 14苏国资MTN002 | 100,000 | 10,150,000.00 | 9.50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5,478.46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8,149.52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2,243,294.40 |
| 5 | 应收申购款 | 3,586.13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2,440,508.51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至时间2014年6月30日)
1.华安纯债债券A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1.00% | 0.06% | -4.24% | 0.09% | 5.24% | -0.03% |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2.19% | 0.07% | 4.07% | 0.08% | -1.88% | -0.01% |
2.华安纯债债券C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0.60% | 0.06% | -4.24% | 0.09% | 4.84% | -0.03% |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1.90% | 0.07% | 4.07% | 0.08% | -2.17% | -0.01%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费用种类 | 申购费率(单笔申购金额M) | |
| A类基金份额 | M<100万 | 0.8% |
| 100万≤M<300万 | 0.5% | |
| 300万≤M<500万 | 0.3% | |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
| C类基金份额 | 0 |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 费用种类 |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Y) | |
| A类基金份额 | Y<30天 | 0.75% |
| 30天≤Y<1年 | 0.1% | |
| 1年≤Y<2年 | 0.05% | |
| Y≥2年 | 0 | |
| C类基金份额 | Y<30天 | 0.75% |
| Y≥30天 | 0 |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章节 | 主要更新内容 |
| 重要提示 |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相关内容。 |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
| 九、基金的投资 | 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
| 十、基金的业绩 | 披露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详见招募说明书。 |
|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2. 七-7,删除WAP服务,更新表格; 3. 八-删除“人工服务时间:交易日9:00-21:00”。 |
|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披露了自2014年2月5日至2014年8月5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