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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补充更正的公告
    2014-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7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补充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提供5亿元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临 2014-071号公告),本公司对该公告补充更正如下内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0元;其中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05亿元。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7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3),定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对将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予以补充。

      2014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564,947,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8.49%,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的书面提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阳煤集团提出增加《关于公司为沧州正元公司提供5亿元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阳煤集团提出的前述议案的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已在2014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提供5亿元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及公司将在201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补充更正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议案后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见附件。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下午1: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9日下午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四)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

      (六)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3)发行对象

      (4)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募集资金投向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有关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之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购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收购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丰喜集团收购深圳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重型装备公司40.25%股权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为沧州正元公司提供5亿元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及列席会议对象

      1、凡2014年9月22日(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6日8:30—11:30、14:00—17:0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本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王立君

      电 话:0351-7255820

      传 真:0351-7255820

      五、其他事宜

      1、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

      (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股东回执》(格式)

      3、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或单位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股东回执》(格式)

      股东回执

      截止2014年9月22日(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单位持有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股数:

      股东名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回执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日期:

      2014年9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

      三、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一)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00元代表议案1,2.01元代表议案2.01,以此类推。99.00 元代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三)表决方法

      ■

      (四)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四、投票示例

      (一)统一表决

      1、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应申报如下:

      ■

      2、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投反对票,则应申报如下:

      ■

      3、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投弃权票,则应申报如下:

      ■

      (二)分项表决

      1、例如: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2、例如: 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例如:某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如某股东对其他议案表决,则需将上述表格中买卖价格变更为该议案所对应议案序号,根据投票意愿确定买卖股数。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