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4-35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14:30在重庆市北部新区本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本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五)关于选举彭双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选举张曲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三、第四项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请关联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
2、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9月1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3日9:00-11:30,13:00-16: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3日。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2014年9月25日下午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即14:00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联 系 人:黄青华
联系电话:023--65933055
传 真:023—659330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备注 |
1 | 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4 | 关于审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 ||||
5 | 关于选举彭双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6 | 关于选举张曲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〇”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5日
总提案数:7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292 | 中电投票 | 7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7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7项提案 | 738292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38292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38292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738292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审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 738292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选举彭双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38292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选举张曲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38292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738292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25日A股收市后,持有中电远达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9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9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9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审议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9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