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7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福海先生的书面通知,2014年9月19日周福海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周福海 | 大宗交易 | 2014年9月19日 | 14 | 500 | 1.20 |
合计 | -- | 14 | 500 | 1.20 |
2、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有股份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有股份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周福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19,476.6 | 46.82 | 18,976.6 | 45.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69.15 | 11.70 | 4,369.15 | 10.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607.45 | 35.11 | 14,607.45 | 35.11 |
注:以上数据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除本次披露的交易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福海先生未曾买卖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周福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周福海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周福海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6、公司将督促周福海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7、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对拟减持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福海先生的《股份减持通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