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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4版)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研判进行前瞻性的资产配置决策。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货币供应增长率、市场利率水平等)的分析和预测,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其演进趋势,同时,积极关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等的变化,分析其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市场影响方向与程度,通过考察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以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估值水平,并从投资者交易行为、企业盈利预期变化与市场交易特征等多个方面研判证券市场波动趋势,进而综合比较各类资产的风险与相对收益优势,结合不同市场环境下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动态优化配置,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并稳定基金的收益水平。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利差(可转债为期权调整利差(OAS))变化分析与预测,确定不同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5)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3、股票投资策略

    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必将促进居民消费数量、消费结构和销售模式的升级与变革,进而为消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带来投资机会。

    本基金关注消费驱动和消费升级等带来的投资机会,基金的股票投资将主要投向居民消费行业(包括快速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奢侈品、服务性消费等)以及为消费行业提供配套支持与服务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通过对上市公司行业地位、资源禀赋、创新优势、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等促进公司成长驱动因素的综合考量,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自下而上挖掘受益于消费拉动、业绩优良、成长明确的优质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

    在优质消费行业上市公司选择过程中,全面的公司基本面分析将贯穿其中。公司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进而做出明确的公司评价和投资建议。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9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类投资993,969,662.7995.43
     其中:债券993,969,662.7995.4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权证--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337,927.141.66
    6其他各项资产30,303,079.002.91
    7合 计1,041,610,668.9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20,036,000.003.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0,036,000.003.15
    4企业债券468,557,662.7973.58
    5企业短期融资券485,490,000.0076.24
    6中期票据19,886,000.003.12
    7可转债--
    8合 计993,969,662.79156.1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4145900214镇城投CP001600,00060,858,000.009.56
    204145600214峰峰CP001600,00060,828,000.009.55
    304145200314云投CP001600,00060,768,000.009.54
    404145900314苏汇鸿CP001600,00060,738,000.009.54
    504147200114宁技发CP001500,00050,445,000.007.9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核心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 称金 额(元)
    1存出保证金774.41
    2应收证券清算款8,313,725.6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1,983,494.11
    5应收申购款5,084.8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合 计30,303,079.00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8月10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天弘债券发起式A

    阶段净值增长率A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A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08/10-

    2012/12/31

    1.70%0.04%-0.99%0.04%2.69%0.00%
    2013/01/01-

    2013/12/31

    -1.28%0.22%-3.75%0.08%2.47%0.14%
    2014/01/01-

    2014/6/30

    3.38%0.15%4.07%0.08%-0.69%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08/10)- 2014/6/303.80%0.17%-0.82%0.08%4.62%0.09%

    2、天弘债券发起式B

    阶段净值增长率B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B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08/10-

    2012/12/31

    1.50%0.04%-0.99%0.04%2.49%0.00%
    2013/01/01-

    2013/12/31

    -1.68%0.21%-3.75%0.08%2.07%0.13%
    2014/01/01-

    2014/6/30

    3.19%0.15%4.07%0.08%-0.88%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08/10)- 2014/6/302.98%0.18%-0.82%0.08%3.80%0.1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3月26日公告的《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及公司部门设置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监事会成员信息、基金经理信息、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其管理的基金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做了相应的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及对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进行了更新;

    5、在“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补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