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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

      4、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已经公告。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开始,在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13人,代表股份491,084,278股,占公司总股本977,662,123股的50.2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96,5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所有参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包括参加现场会议的1位股东)均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7、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李晓先生、王世根先生、陈彬先生和储忠京先生等4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胡孔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受银行授信政策的影响,以及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扩展,项目建设发展需,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14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增加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担保截止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宋世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