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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担保人广晟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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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4]第440ZA1775号),广晟公司最近一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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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资信状况
担保人系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省属企业,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担保人近三年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与国内主要银行也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最近三年在偿还银行债务方面未发生违约。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晟公司与20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所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589.06亿元,实际使用各家金融机构授信325.87亿元,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约为263.19亿元。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出具的《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3】1670号),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
4、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担保人广晟公司未向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余额。广晟公司向集团内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175,106.50万元,占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8.62%。
若考虑本次债券2.9亿元全额发行,广晟公司累计向集团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4,106.50万元,占广晟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05%。
5、偿债能力分析
广晟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发展为主题、调整为主线、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以矿业为主,打造矿业、电子信息、酒店旅游、工程地产和金融业等五大主业板块,逐步形成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广晟公司依托其广泛的经营范围和良好的经营管理,具备很强的综合财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广晟公司2013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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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公司是广东省三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之一,经营领域多元化,业务调剂空间较大,且广东省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地方经济及财政实力均处于全国前列,具有很强的外部支持力度。
广晟公司国内下属上市公司包括中金岭南,风华高科和广晟有色,直接融资渠道畅通。虽然广晟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及偿债能力指标处于中等水平,但其具有庞大的资产规模、较强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以及畅通的融资渠道,能为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具备比较强的偿债能力。
总体而言,广晟公司具有较高偿债能力,担保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有积极的作用。
(二)担保的授权情况
本次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3年6月3日,广晟公司通过广晟董字【2013】26号董事会决议,同意为广晟有色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2013年6月27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晟公司为广晟有色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批复》(粤国资函【2013】579号),同意广晟公司为广晟有色发行3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广晟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并出具了《担保函》。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2014年1月20日,广晟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担保函》,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公司债券为广晟有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总额(即票面总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本次债券的实际数额以广晟有色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准;本次债券的品种以广晟有色编制并公开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为准。
2、保证方式
担保人的保证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责任的承担
如广晟有色未能按期兑付本次债券本金及/或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划入本次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专项用于偿付广晟有色不能按期支付的款项。
4、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5、担保期限
就广晟有色每期发行的本次债券而言,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自该期发行的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该期发行的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前述本次债券到期日,是指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的相关发行公告中载明的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期和本金兑付日期,包括根据《担保函》第七条约定变更后的到期日。
6、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广晟有色未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金额偿付公司债券的本息,担保人将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符合要求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权利凭证并核实后14个工作日内,在《担保函》第三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代广晟有色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广晟有色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债券本金和/或利息及相关费用。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
7、保证责任的相关事宜
经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须另行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本次债券如因转让、赠与、遗赠、出质、法院强制执行或其他任何合法方式导致债券持有人变更的,不影响担保人根据《担保函》承担的担保责任,也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
8、《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签署后,于本次债券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发行成功之日起生效,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9、争议解决
《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担保函》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各方应向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应发行人提议或发生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变更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三、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说明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反映了公司对本期债券的偿还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该等级是联合信用基于对公司的外部运营环境、竞争地位和财务实力等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联合信用基于对本公司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在广晟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件下,联合信用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公司拥有稀土和钨矿资源,主要原材料能通过自身满足,一方面使公司可以抵消原材料上涨风险,在稀土价格上涨时能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但另一方面这也使得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跌时,难以向上游转嫁,使盈利水平加倍下滑。
2、稀土作为稀缺资源受国家的配额管理,相关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基本面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公司控制成本的难度。
3、公司债务负担较重,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近两年不断增长的财务费用也对盈利产生了不利影响。
4、近年来稀土价格的大幅波动相应带动公司盈利状况的波动,受近期稀土价格下降的影响,2013年度公司经营呈现亏损。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信用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联合信用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联合信用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联合信用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联合信用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联合信用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公司将在收到跟踪评级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证所网站公告跟踪评级报告。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原名: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8月8日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8号文件批准,由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和中技海南实业公司五家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18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和2000年5月8日分别采用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并于2000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259。发行后,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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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更名为港澳国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变化情况
1、2007-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
2007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和定向增发方案,批准公司以扣除27,159.44万元相关银行负债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有色集团合法持有的稀土、钨相关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差额24,050.49万元由公司对有色集团发行3,600万股股份购买。同时,公司股东华顺实业、东方资产海口办、澄迈盛业分别与有色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分别持有的公司6,736万股、800万股、1,340万股股份转让给有色集团。
2008 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核准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62 号)和《关于核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1063 号),核准公司向有色集团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及豁免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008 年12 月,上述股权转让与定向增发手续全部完成,有色集团共计持有公司12,47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09年1月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同时,公司经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聚酯化纤行业变更为有色金属开采与加工行业。
2、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5股股份,同时,大股东豁免公司6000万元债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12月11日获得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经公司2007年12月18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2月28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实施。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1月15日,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9年1月19日。2009年1月1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0,0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9,400,000 股的60.1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9,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9,400,000 股的39.83%。
3、2011年,国有股权划转
2011年1月25日,有色集团与广晟公司签署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有色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4,7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2%)无偿划转给广晟公司,2011年8月4日,双方完成股份过户手续。至此,广晟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2011年度-2013年度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4月23日发行人对外发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拟向包括广晟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5.4351万股股票,其中广晟公司认购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德庆兴邦88%的股权、收购清远嘉禾44.5%的股权、收购瑶岭矿业61.464%的股权、收购有色集团拥有的被红岭矿业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偿还银行借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有利于消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且未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2014年9月1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7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完成此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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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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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组织架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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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的对外权益投资情况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重要的对外权益投资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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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20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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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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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晟公司持有公司112,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广晟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是公司唯一出资人。广东省国资委根据广东省政府授权,代表广东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广晟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伟,住所为中国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广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广东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晟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未被质押或冻结。
广晟公司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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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持有广晟公司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国资委于2004年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广东省国资委坚持政资分离、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其监管省属企业覆盖了电力、物流、贸易、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对外经贸合作、旅游酒店等多个行业。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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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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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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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收到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张楠女士的主要工作经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2)因个人原因,叶列理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同时终止。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选举谢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谢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谢亮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3)因工作原因,戚思胤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万川先生增补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选举万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新任监事的议案,万川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详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九)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以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其主要产品有稀土、钨及相关产品。公司拥有5家钨矿企业、8家稀土矿开采、冶炼、加工企业和1家销售企业,构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是广东唯一合法的稀土采矿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采矿业中的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十)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1)稀土行业竞争格局
稀土行业自2008年以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不断从行业准入、指令性生产计划、出口企业资质门槛、稀土出口管理、税收价格调控等方面全面加强了行业监管。2011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从严加强了对稀土行业的管理,要求组建稀土大集团,有效保护稀土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目前稀土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是由3家央企与3-5家地方国企构成。央企的优势在于其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完整的产业链和较强的技术实力,而地方国企拥有的是产业链中最上游的核心资源采矿权。
(2)钨行业骨干企业优势突出
目前,国内钨的骨干企业主要有五矿集团、江钨集团、厦门钨业、广晟有色等,骨干企业在钨矿资源开采、加工、新材料研发及应用、产品出口等方面均占有绝对优势。五矿集团作为钨行业领域最有竞争力的企业,具有从采选、冶炼、硬质合金材料生产及应用较完整的产业链,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和优势非常明显。
2、行业的进入壁垒
(1)政策壁垒
为保护稀土和钨资源的开发利用,2007年国土资源部发文,暂停稀土和钨矿《采矿许可证》和《探矿证》的申办。2012年和2013年,工信部正式发布了《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钨行业准入条件》。准入条件主要明确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稀土矿采选及稀土、钨冶炼企业的最低生产规模,针对目前尚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在产企业,要通过行业兼并重组等手段尽快达标;对于新设立企业,必须达到最低标准,否则不予注册登记;二是企业工艺装备水平、能耗、环保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的标准,对于未能达到该标准的落后产能,要加速淘汰。
(2)技术壁垒
稀土的深加工和应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市场投放建立在大量的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上。在技术引领市场竞争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能够针对客户需求迅速形成个性化技术解决方案,以满足稀土和钨下游产业复杂多变差异化和规模化并存的市场需求,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
(3)市场壁垒
稀土和钨的下游客户多为生产规模较大、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企业,这些客户需要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稀土产品,并要求稀土和钨产品供应商能够确保产品品质的持续稳定性;经过长时间的试用和选择后,下游客户一经确定产品供应商,将会与之长期合作并形成较为稳固的供货关系。因此,下游客户,尤其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不会轻易更换供货厂商,而成为其稀土和钨的材料供应商大约需要1-2年的时间。因此,对拟进入者来说,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
(4)资金壁垒
稀土和钨均属于稀有金属,其价格相对较高,由于其稀缺性和独特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其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使得稀土和钨深加工企业建立了较强的资金壁垒。因此,对于从事稀土和钨深加工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才能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①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稀土作为战略性资源,国家对其进行保护性开采,已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稀土行业的发展: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稀土功能材料作为新材料产业,列入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公布的《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文件中,“稀土发光材料”亦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总体来看,我国目前与稀土有关的政策基本精神是:不断加强对稀土开采和分离行业的管理,同时大力支持国内稀土功能材料行业的发展。
B、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国内外光学、航空航天、原子能工业、结构陶瓷、生物医疗、磁性材料、电学、冶金机械及石油化工等高技术领域不断发展,稀土深加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稀土产品的市场容量和需求持续扩大。
C、资源优势。根据下表所列示的2010年全球稀土资源量分布(REO)数据显示,我国稀土储量占全球的36.40%,基础储量占全球的57.10%,资源储量优势明显。我国中重稀土储量优势更加明显,为稀土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保障。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资源管理,我国稀土资源优势将会进一步显现。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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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1
D、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加强。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容量空间广阔,随着稀土企业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日益增加,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涌现,稀土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稀土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科技创新已成为稀土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②稀土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虽然稀土发光材料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但新兴领域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相对较小,还需要较长的市场培育时间,如无极灯、白光LED 灯、全光谱灯、促进动植物生长灯等。此外,部分新兴领域产业链受国外厂商控制和垄断,使得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产品检测和验证时间较长,严重阻碍了我国稀土发光材料行业在平板显示领域内的产业化进程,为行业内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造成了较大障碍。
(2)钨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①钨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性能独特,应用广泛,难以替代。钨属稀有难熔金属。由于其特有的性能和在广泛领域内的难以替代的用途,是一种具有特殊战略意义的矿产资源,也是我国在国际上得天独厚的最具有优势地位的矿产资源之一。
B、中国钨资源拥有量世界第一。据美国地质调查局钨公告,2008年世界钨储量300万吨(金属量,下同),基础储量为630万吨;其中,中国探明钨储量180万吨,基础储量为420万吨,中国是世界主要钨供应国之一。
C、钨的消费需求逐年增长。综合国际钨协(ITIA)及中国钨协(CTIA)统计数据表明,全球钨的消耗呈逐年稳步增长的趋势,从2002年的4.5万吨增长到2009年的9.2万吨,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0.9%,预计未来5年增长速度将保持在4%左右。钨及相关产品消耗量最大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中国、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其中中国的钨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近1/3(2005年为32.8%,2008年为31.7%),成为世界第一钨消费大国。
②钨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尽管中国钨资源具有绝对优势,但长期以来,钨资源开采速度远大于其他国家,目前中国钨资源的储采比逐年下降,资源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尽管中国钨矿采选和钨冶炼企业规模、技术等比国际钨企业有明显的优势,但环保成本和人力成本呈增长趋势,钨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依然任重道远。此外,尽管中国企业在钨深加工领域投资增长迅速,新产品研发加快,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硬质合金等终端钨制品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产品盈利能力较国际先进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处于产业链低端。
(十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稀土及相关产品和钨及相关产品,其最近三年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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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公司年报及2014年半年报
1、稀土及相关产品
稀土被成为“工业味精”,因为微量的稀土就能极大的改变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性能,同时也被称为战略资源,在科技领域和国防建设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稀土元素在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稀土的应用可以分为传统领域的应用,包括冶金,农用,纺织等,以及在新材料领域的应用,包括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等。稀土在传统产业及新材料材料领域的应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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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公司销售的稀土产品大类分为稀土精矿和稀土氧化物,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主要为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稀土氧化物主要为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镝、氧化铕和氧化铽等。公司稀土及相关产品的种类及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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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公司稀土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客户主要分布华南、华东地区,重点为江西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区。我国对稀土矿、稀土分离产品实行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企业按照国家下达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近年来,国家下达公司的稀土矿、稀土分离产品生产配额基本稳定,其中下达公司的离子型稀土矿开采配额为2,200吨,占南方四省离子型稀土矿开采配额的14.50%,依此预计公司离子吸附型稀土精矿产品约占同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4.50%。国家下达本公司的稀土分离配额为4,430吨,占南方四省分离配额的29%,占全国稀土分离配额的5%,依此预计公司中重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约占南方四省的29%,约占全国分离产品总量的5%。
2、钨及相关产品
钨矿约50%用于优质钢的冶炼,约35%用于生产硬质钢,约10%用于制钨丝,约5%其他用于其他用途。钨可以制造枪械、火箭推进器的喷嘴、切削金属的刀片、钻头、超硬模具、拉丝模等。公司钨及相关产品的种类及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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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钨矿销售业务客户主要分布华南,重点为江西省、湖南省等省份。我国对钨矿开采实行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下达生产指标,企业按照下达的生产指标组织生产。近年来,国家下达公司的钨矿开采指标较为稳定,维持每年1,590吨左右,约占全国总配额的比重为1.9%。
五、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共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为179,980.00万元,其中未用授信为53,759.00万元。
(二)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行为。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公司未发行任何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9亿元,以2.9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2.9亿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为39.02%,不超过40%。
(五)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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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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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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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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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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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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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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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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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具体指标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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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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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2.9亿元,公司拟将其中1.5亿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1.4亿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假设本期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发行规模的上限2.9亿元,1.5亿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1.4亿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则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5.12%,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4.88%,流动比率为1.02,速动比率为0.31。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14年6月30日完成,按本次发行规模上限2.9亿元计算且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次发行所募资金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下降为74.3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上升为25.67%,流动比率为1.18,速动比率为0.41。
以上数据显示,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和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二)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稳固和加强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按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以及本期债券预计的发行利率进行测算,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每年可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财务杠杆比率,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和资金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半年度报告;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上述文件已刊载在上证所的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国内其他网站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2、查阅地点
发行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联系人:李明、王东
电话:+86-20-87647597
传真:+86-20-87649987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人:傅俐森、寇琳、邓蓓蓓、王星辰、金蕊、张学孔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
担保人名称: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Rising Assets Management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朱伟 |
注册资本: | 100亿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9年12月23日 |
公司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000000098139 |
股东结构: | 担保人系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省属企业,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100%。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8,804,942.07 |
净资产(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 2,031,384.46 |
资产负债率(%) | 68.31 |
流动比率(倍) | 0.98 |
速动比率(倍) | 0.73 |
营业收入(万元) | 4,012,119.21 |
利润总额(万元) | 164,731.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98,466.20 |
净资产收益率(%) | 4.85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万元) | 934,459.52 |
流动比率(倍) | 0.98 |
速动比率(倍) | 0.73 |
资产负债率(%) | 68.31 |
股份类别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本比例(%) |
发起人股 | 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 | 7,128 | 33.40 |
港澳国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 3,600 | 16.87 | |
海南椰海化纤有限公司 | 1,008 | 4.72 | |
中技海南实业公司 | 144 | 0.67 | |
内部职工股 | 内部职工 | 2,460 | 11.53 |
流通股 | 社会公众 | 7,000 | 32.80 |
合计 | - | 21,340 | 100.00 |
名称 | 股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0.0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0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0.00 | 0.00 | |
其中: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0.00 | 0.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400,000 | 100.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49,400,000 | 100.00 | |
股份总数 | 249,4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1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04 | 112,320,000 |
2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6 | 20,600,000 |
3 | 龙淑超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39 | 978,387 |
4 | 叶林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36 | 897,800 |
5 | 赵美贞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31 | 767,158 |
6 | 潘英俊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30 | 745,000 |
7 | 张爱军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29 | 731,600 |
8 | 项会蓉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28 | 691,625 |
9 | 吴兆谨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21 | 533,710 |
10 | 高继东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20 | 500,008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1.51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2 | 韶关棉土窝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 | 矿产品销售 | 100.00 |
3 | 广州晟晖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财务咨询等 | 100.00 |
4 | 广东广晟稀土有色金属研究院 | 100.00 | 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 | 100.00 |
5 |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99.80 |
6 | 新丰县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稀土矿产品销售 | 95.00 |
7 | 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90.00 |
8 | 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 | 6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90.00 |
9 |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尾矿回收、加工、销售 | 90.00 |
10 | 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稀土矿业筛选、分离、稀土金属、材料加工及相关产品销售 | 80.00 |
11 | 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 | 稀土氧化物生产销售等 | 65.00 |
12 | 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3.18 | 有色金属采选 | 60.01 |
13 | 韶关梅子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8.70 | 有色金属采选 | 59.98 |
14 | 河源市广晟矿业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 | 矿产品销售 | 56.00 |
15 | 新丰广晟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 | 稀土矿产品销售 | 55.00 |
16 | 广东广晟智威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 | 稀土矿产品制造、销售 | 51.00 |
17 | 广东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公司 | 5,000.00 | 稀土的储备及贸易、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 | 51.00 |
18 | 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 | 3,000.00 | 有色金属采选 | 50.00 |
19 |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 1,038.00 | 有色金属采选 | 38.54 |
20 | 浙江中科广晟稀土精细陶瓷研发有限公司 | 2,500.00 | 制造加工销售照明器具 | 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00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
总资产 | 41,745,194,113.69 |
净资产 | 19,364,206,996.01 |
净利润 | 134,368,910.69 |
营业收入 | 26,000,000.00 |
审计情况 | 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本届任期起始日期 |
1 | 谢亮 | 董事长 | 男 | 1963 | 2014年9月12日 |
2 | 叶小惠 | 董事 | 男 | 1956 | 2013年11月15日 |
3 | 张木毅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64 | 2013年11月15日 |
4 | 孙传春 | 董事、党委书记 | 男 | 1963 | 2013年12月30日 |
5 | 冼乃斌 | 董事 | 男 | 1974 | 2013年11月15日 |
6 | 张楠 | 独立董事 | 女 | 1949 | 2014年5月16日 |
7 | 马荣璋 | 独立董事 | 男 | 1949 | 2013年11月15日 |
8 | 陈平 | 独立董事 | 男 | 1965 | 2013年11月15日 |
9 | 林丹丹 | 独立董事 | 女 | 1965 | 2013年11月15日 |
10 | 陈泽兴 | 监事会召集人 | 男 | 1956 | 2013年11月15日 |
11 | 周海莉 | 监事 | 女 | 1970 | 2013年11月15日 |
12 | 周勇 | 监事 | 男 | 1967 | 2014年7月11日 |
13 | 邓玉彬 | 监事 | 男 | 1966 | 2013年11月15日 |
14 | 万川 | 监事 | 男 | 1986 | 2014年9月12日 |
15 | 李明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男 | 1957 | 2013年11月15日 |
16 | 梁战 | 副总经理 | 男 | 1958 | 2013年11月15日 |
17 | 林汉杰 | 副总经理 | 男 | 1962 | 2013年11月15日 |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叶列理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叶小惠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冼乃斌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 |
戚思胤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
周海莉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资金财会部高级经理 |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叶小惠 | 老挝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澳大利亚广晟卡利登公司 | 董事 | |
高德柱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常务副会长 |
马荣璋 |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 秘书长 |
陈平 | 中山大学 | 教授 |
林丹丹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教授 |
国家/地区 | 储量 | 储量占比 | 基础储量 | 基础储量占比 |
中国 | 3,600 | 36.40% | 8,900 | 57.10% |
独联体国家 | 1,900 | 19.20% | 2,100 | 13.50% |
美国 | 1,300 | 13.10% | 1,400 | 9.00% |
澳大利亚 | 540 | 5.50% | 580 | 3.70% |
印度 | 310 | 3.10% | 310 | 2.00% |
其他国家 | 2,250 | 22.70% | 2,300 | 14.80% |
总计 | 9,900 | 100.00% | 15,590 | 100.00% |
产品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稀土及相关产品 | 73,906.09 | 77.58 | 136,785.34 | 86.25 | 217,056.39 | 91.18 | 200,406.88 | 90.47 |
钨及相关产品 | 6,769.98 | 7.11 | 18,930.41 | 11.94 | 18,032.23 | 7.57 | 17,139.41 | 7.74 |
其他商品贸易 | 14,584.00 | 15.31 | 2,881.01 | 1.82 | 2,962.05 | 1.24 | 3,981.56 | 1.80 |
合计 | 95,260.08 | 100.00 | 158,596.77 | 100.00 | 238,050.67 | 100.00 | 221,527.84 | 100.00 |
应用领域 | 用途 |
农业领域 | 促进植物生长调节剂 |
轻纺工业 | 鞣制毛皮,染色等 |
冶金领域 | 去除钢铁、铝、镁、铜等中的杂质并改善性能 |
石化领域 | 作为催化剂提高汽油的生产率 |
玻璃/陶瓷领域 | 玻璃的着色、脱色和制备特种玻璃,以及用做陶瓷的颜料和制造特种陶瓷 |
电光源领域 | 用作荧光灯的发光材料 |
显示器的发光材料 | 用于彩色电视机、计算机及各种显示器 |
磁性材料 | 用于电视机、电声、医疗设备MRI、音圈电机VCM、磁悬浮列车、混合动力汽车、军工等领域 |
储氢材料 | 用于镍氢电池 |
激光材料 | 固体激光材料和无机液体激光材料的最主要的激活 |
稀土抛光粉 | 主要应用于光电子精密器件(半导体芯片)、CRT彩电显象管(CRT)、液晶显示器(LCD)、光学镜头、玻璃磁盘、工业仪表、眼睛片、装饰玻璃等方面 |
催化剂 |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 |
产品类别 | 公司主要稀土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稀土精矿 | 离子吸附型稀土矿 | 用于制取高钇稀土氧化物和富铕稀土氧化物,进而分离提取氧化钇、氧化铕等及其他稀土元素。 |
稀土氧化物 (REO) | 氧化镧 | 主要用于制造制特种合金、精密光学玻璃、高折射光学纤维板,做摄影机、照相机、显微镜镜头和高级光学仪器棱镜等,还用于制造催化材料、发光材料、陶瓷电容器、压电陶瓷掺入剂和X射线发光材料溴氧化镧粉等。 |
氧化铈 | 主要用作抛光粉、玻璃脱色剂、着色剂、澄清剂,高纯氧化铈也用于生产稀士发光材料,还用于催化材料、储氢材料、铈钨电极、陶瓷电工、化妆品等行业。 | |
氧化镨 | 一是用于建筑陶瓷和日用陶瓷中,其与陶瓷釉混合制成色釉,也可单独作釉下颜料;二是用于制造永磁体,可加工成各种形状的磁体,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器件和马达上;三是用于石油催化裂化;四是用于磨料抛光;另外还用于光纤领域等。 | |
氧化钕 | 主要用作玻璃、陶瓷的着色剂,制造金属钕的原料和强磁性钕铁硼的原料。 | |
氧化钐 | 主要用于吸收红外线的发光玻璃添加剂、感光材料中的涂料,以及制造钐钴系永磁材料、陶瓷电容器、催化剂方面。另外,钐还具有核性质,可用作原子能反应堆的结构材料,屏敝材料和控制材料,使核裂变产生巨大的能量得以安全利用。 | |
氧化铕 | 大部分用于荧光粉。氧化铕还用于新型X射线医疗诊断系统的受激发射荧光粉。还可用于制造有色镜片、光学滤光片、磁泡贮存器件、原子反应堆的控制材料、屏敝材料和结构材料等。 | |
氧化钇 | 主要用途有:(1)钢铁及有色合金的添加剂;(2)含钇6%和铝2%的氮化硅陶瓷材料,可用来研制发动机部件;(3)用于制备稀土三基色荧光粉中的红粉;(4)由钇铝石榴石单晶片构成的电子显微镜荧光屏;(5)含钇达90%的高钇结构合金,可以应用于航空和其它要求低密度和高熔点的场合;此外,钇还用于耐高温喷涂材料、原子能反应堆燃料的稀释剂、永磁材料添加剂以及电子工业中作吸气剂等。 |
公司钨产品种类 | 主要用途 |
黑钨精矿(WO3≥65%) | 黑白钨精矿用于生产钨铁、钨酸钠、APT(仲钨酸铵)、偏钨酸铵(AMT)等钨化合物的主要原料,其下游产品主要有三氧化钨、蓝色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硬质合金、钨钢、钨丝、钨条等。 |
白钨精矿(WO3≥65%) |
指标 | 2014-6-30/ 2014年1-6月 | 2013-12-31/ 2013年度 | 2012-12-31/ 2012年度 | 2011-12-31/ 2011年度 |
流动比率 | 1.02 | 1.03 | 1.24 | 1.10 |
速动比率 | 0.31 | 0.39 | 0.42 | 0.35 |
资产负债率 | 76.00% | 73.91% | 69.74% | 72.30% |
利息保障倍数 | 1.49 | 0.05 | 2.81 | 5.20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万元) | -18,801.74 | -12,824.44 | 1,047.71 | -4,835.82 |
项目 | 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2,043,129,985.01 | 1,813,660,153.10 | 1,811,828,362.98 | 1,663,440,401.14 |
非流动资产 | 1,053,365,397.58 | 966,356,857.17 | 701,589,775.98 | 637,461,350.80 |
资产总计 | 3,096,495,382.59 | 2,780,017,010.27 | 2,513,418,138.96 | 2,300,901,751.94 |
流动负债 | 2,003,127,383.88 | 1,756,660,891.20 | 1,466,942,321.06 | 1,510,421,343.57 |
非流动负债 | 350,071,789.44 | 298,141,538.34 | 285,934,180.08 | 153,032,459.57 |
总负债 | 2,353,199,173.32 | 2,054,802,429.54 | 1,752,876,501.14 | 1,663,453,803.14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 460,385,505.80 | 453,850,226.01 | 531,835,558.53 | 470,912,479.36 |
少数股东权益 | 282,910,703.47 | 271,364,354.72 | 228,706,079.29 | 166,535,469.44 |
股东权益合计 | 743,296,209.27 | 725,214,580.73 | 760,541,637.82 | 637,447,948.80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096,495,382.59 | 2,780,017,010.27 | 2,513,418,138.96 | 2,300,901,751.94 |
项 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972,020,706.32 | 1,600,391,994.32 | 2,380,506,689.32 | 2,222,129,361.18 |
营业总成本 | 826,515,479.87 | 1,710,557,178.62 | 2,286,737,531.30 | 1,963,612,711.49 |
营业利润 | -437,758.45 | -106,429,396.92 | 109,240,726.81 | 277,621,055.12 |
利润总额 | 22,136,802.08 | -67,791,623.59 | 137,643,731.12 | 298,521,736.04 |
净利润 | 3,607,375.31 | -79,136,660.99 | 87,146,294.82 | 221,217,791.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84,128.85 | -78,715,198.30 | 60,418,289.80 | 173,182,652.25 |
少数股东损益 | -3,376,753.54 | -421,462.69 | 26,728,005.02 | 48,035,139.62 |
项 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017,431.15 | -128,244,397.80 | 10,477,052.42 | -48,358,170.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919,590.38 | -159,254,400.15 | -35,128,280.22 | -137,175,746.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85,915.13 | 440,157,585.65 | 69,984,371.85 | 264,937,153.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251,106.40 | 152,658,787.70 | 45,333,144.05 | 79,403,236.0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012,761.77 | 457,263,868.17 | 304,605,080.47 | 259,271,936.42 |
项目 | 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548,549,829.68 | 702,652,087.09 | 622,888,075.62 | 498,709,033.19 |
非流动资产 | 972,384,456.57 | 886,686,266.54 | 590,875,500.26 | 566,416,720.87 |
总资产 | 1,520,934,286.25 | 1,589,338,353.63 | 1,213,763,575.88 | 1,065,125,754.06 |
流动负债 | 1,261,808,840.00 | 1,281,146,514.71 | 865,571,024.63 | 831,908,865.91 |
非流动负债 | 156,529,496.00 | 166,590,325.33 | 100,169,368.00 | |
总负债 | 1,418,338,336.00 | 1,447,736,840.04 | 965,740,392.63 | 831,908,865.91 |
股东权益 | 102,595,950.25 | 141,601,513.59 | 248,023,183.25 | 233,216,888.15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520,934,286.25 | 1,589,338,353.63 | 1,213,763,575.88 | 1,065,125,754.06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168,767,223.02 | 242,621,442.61 | 197,605,098.91 | 189,295,601.52 |
营业成本 | 162,056,520.97 | 239,601,368.45 | 192,490,117.33 | 186,926,449.45 |
营业利润 | -38,919,091.06 | -111,602,598.02 | 4,628,470.15 | -15,141,087.04 |
利润总额 | -39,005,563.34 | -106,421,669.66 | 14,806,295.10 | -5,272,959.91 |
净利润 | -39,005,563.34 | -106,421,669.66 | 14,806,295.10 | -5,272,959.91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23,561.20 | -139,130,740.38 | -66,144,425.28 | -39,234,318.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9,331,193.11 | -181,758,173.20 | 53,967,188.10 | -81,908,713.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29,065,404.66 | 494,614,635.84 | 57,397,426.24 | 129,326,418.8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 -208,073,036.57 | 173,725,722.26 | 45,220,189.06 | 8,183,387.59 |
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134,700,269.32 | 342,773,305.89 | 169,047,583.63 | 123,827,394.57 |
项目 | 2014-6-30/ 2014年1-6月 | 2013-12-31/ 2013年度 | 2012-12-31/ 2012年度 | 2011-12-31/ 2011年度 |
流动比率 | 1.02 | 1.03 | 1.24 | 1.10 |
速动比率 | 0.31 | 0.39 | 0.42 | 0.35 |
利息保障倍数 | 1.49 | 0.05 | 2.81 | 5.20 |
资产负债率 | 76.00% | 73.91% | 69.74% | 72.3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6.76 | 13.25 | 29.17 | 35.47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24 | 1.12 | 1.66 | 1.81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5 | -0.51 | 0.04 | -0.19 |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7 | 0.61 | 0.18 | 0.32 |
项目 | 期间 |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全面摊薄 | 加权平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1年度 | 36.78% | 45.02% | 0.69 | 0.69 |
2012年度 | 11.36% | 12.05% | 0.24 | 0.24 | |
2013年度 | -17.34% | -15.97% | -0.32 | -0.32 | |
2014年1-6月 | 1.52% | 1.53% | 0.03 | 0.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1年度 | 33.77% | 41.34% | 0.64 | 0.64 |
2012年度 | 7.74% | 8.21% | 0.16 | 0.16 | |
2013年度 | -24.07% | -22.21% | -0.44 | -0.44 | |
2014年1-6月 | -1.90% | -1.92% | -0.04 | -0.04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合并子公司 | 增加 | 1家 | 3家 | 1家 |
减少 | 0家 | 0家 | 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