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4-01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7月8日至25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并于近日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13号)《关于对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董事会、股东会运作不规范
(一)会议记录不完整。公司无专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本。2012、2013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姓名(仅有签到表);未记载参会人员对每一提案的发言要点等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
(二)个别审议事项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第八项议案主要内容为2014年预计与精伦软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900万元。该议案的表决为全票通过,关联股东蔡远宏(精伦软件法人代表,持有精伦软件28.16%的股份)未回避表决。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三)专门委员会运作不规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基本没有工作或会议记录,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三、五十五、五十六条所述职责。
二、大额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
公司2013年收到金额超过1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的政府补助4笔。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仅在年报中进行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全
(一)内幕信息登记档案缺少签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均无相关知情人签名,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二)部分内幕知情人员登记不全。公司2013年度报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无审计机构人员信息,登记不全。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开立银行账户未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公司2012年在湖北银行光谷支行开设账户,虽然开设以来未发生业务,但未纳入账内管理。
(二)部分费用跨期核算。公司财务处理不及时,存在部分费用跨期核算的情况。如公司本部2013年1月31日1301Z107号凭证中标费15.5万元属于2012年费用;2013年2月1日1302Y011号凭证支付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9.43万元广告费属于2012年10月、11月费用。
(三)存货内控管理存在问题。存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专门的制度对呆滞品管理和处置做出规定。产品停产或停止销售无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对部分长期发出商品既未确认收入,也未及时进行清理。
湖北监管局要求公司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湖北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湖北监管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