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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信用风险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4-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076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信用风险事项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情况并予以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认真核查公司以及物流公司的财务情况,并披露核查结果。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对淮矿物流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初步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初步查证、核实的主要情况

      以2014年9月12日为基准日,公司内部查证、核实的初步结果如下:

      (一)债权情况

      淮矿物流债权总额161.57亿元(按债权净额反映),其中已到期债权109.7亿元,未到期债权51.87亿元。部分债权设定了担保,担保种类主要有一般保证、股权质押、生产设备抵押、个人家庭财产担保等。由于担保物的实际价值存在不确定性、法律认定上有无暇疵也需进一步查证,故暂不能确定上述担保物是否能够实现对上述已设定担保债权的全覆盖。

      (二)债务情况

      淮矿物流债务总额167.49亿元,其中已到期债务20.69亿元,未到期债务146.8亿元。根据债权人性质将债务划分为金融类债务和非金融类债务,金融类债务总额127.18亿元,涉及19家银行,其中已到期债务9.98 亿元,未到期债务117.2亿元。非金融类债务40.31亿元,其中已到期债务10.71亿元,未到期债务29.6亿元。

      特别说明,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查核结果,最终数据可能会有所变化,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相关各方所做的主要工作

      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后,淮矿物流、皖江物流立即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成立了应急组织,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从银行对接、债权追偿、稳定、宣传、业务重整、综合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应急安排。相关情况汇报至有关政府部门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出工作指示,并相继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专项研究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问题,要求依法抓紧处置,并确定了在当前仍处于应急状态下的主要工作:一是尽快锁定风险,清收债权;二是依法立案,抓紧对淮矿物流本次事件定性;三是建立机制,加强领导;四是依法维护好淮矿物流债权人、皖江物流股东等各方面利益,保持稳定;五是努力保持相关企业包括皖江物流、淮南矿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目前,债权追偿工作已全面展开,刑事方面在安徽省公安厅协调下正在加紧进行,司法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民事方面正在做证据搜集、起诉准备等方面的基础工作。

      三、对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处理

      公司获悉,截至目前,除公司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淮矿物流原董事长汪晓秀涉嫌滥用职权、严重失职等问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外,淮矿物流现任董事长、经理刘益彪和现任董事、总会计师汪靖涉嫌失职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

      本公司党委、董事会表示,在处置过程中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依法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司董事会的分析及反思

      淮矿物流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道歉。经公司董事会分析,淮矿物流本次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部原因

      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行业下滑因素。淮矿物流经营的贸易品种单一,主要是经营钢材产品,2013年约332亿元营业收入中有90%以上源自于钢材销售。2012年以来,国内钢铁、钢贸行业由于产能过剩、整体持续下滑,特别是2014年4月以来,与淮矿物流合作的钢铁、钢贸客户单位资金周转出现严重困难,淮矿物流资金回笼缓慢,导致淮矿物流资金周转困难。

      二是,银行过度授信。在淮矿物流资本金只有10亿元的条件下,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却高达130亿元,授信时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依据淮矿物流章程,淮矿物流重大筹资活动应由出资人(股东)决定,但部分银行仅凭淮矿物流董事会决议就向其提供巨额授信支持。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银行以金融创新名义,向企业推介所谓“商贸银”业务,但由于其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风险积聚、加大、放大。据初步统计,参与淮矿物流“商贸银”业务的银行共14家,淮矿物流所负担的金融类债务中,绝大多数是由“商贸银”业务形成。

      三是,资金市场的变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钢贸、钢铁行业信誉失去信心,将其列入风险警示范围,并全面收缩钢铁、钢贸行业的授信贷款。淮矿物流被银行列入钢贸企业后,授信额度不断被收缩,导致淮矿物流授信额度使用率达100%,现金流难以为继,出现到期债务违约。

      (二)内部原因

      在淮矿物流层面,主要包括:一是,开展业务过于冒进,在选择战略合作伙伴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没有对主要合作伙伴的运营情况进行日常监控;二是,没有采取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措施,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全覆盖;三是,由于淮矿物流原董事长汪晓秀滥用职权,致使淮矿物流内部控制体系整体失效,而且通过有意、恶意、系统隐瞒,全面切断了与母公司的信息渠道,在对淮矿物流各类内外部检查、审计时,系统性地串通舞弊,导致其所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被发现。

      尽管淮矿物流的问题是通过本次对汪晓秀的离任审计时公司主动发现的,尽管淮矿物流有系统隐瞒、串通舞弊的行为,但是问题长期未被发现,仍然暴露出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缺陷和盲区,对此,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反思,查缺补漏。

      五、处置方案

      淮矿物流本次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已被定性为典型的系统性案件,不仅事关淮矿物流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事关皖江物流全体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事关安徽省金融生态环境和投资发展环境,事关社会稳定。因此,如何处置,必须综合考虑皖江物流、淮南矿业、本公司股东、债权银行、其他债权人等各方面的情况,局面异常复杂,必须慎重研究,兼顾各方诉求。

      目前,政府部门、债权银行、淮矿物流、皖江物流、淮南矿业等相关各方正在抓紧商讨、论证最终处置方案,尚未最后确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待上述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根据重大事项进展及决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