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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6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侨城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诺富特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锂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10,68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3164%。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8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1%。

      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610,9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515%。

      3、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雇主养老金计划投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0,96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055%;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美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0,96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晓冬、梁煜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民生加银—海普瑞高息债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使用自有资金4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民生加银—海普瑞高息债3号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金额:人民币43,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理财期限:一年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债券、私募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6、费用计提标准及支付方式:

      6.1管理费:委托财产的年管理费率为1.3%,自委托财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2托管费:委托财产的年托管费率为0.05%,自委托财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每月支付;

      6.3销售服务费:委托财产的年销售服务费为0.2%,自委托财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每月支付;

      6.4业绩报酬:本计划运作期满后计提业绩报酬,资产管理人按总份额在运作期满后获得的超过年化7.5%以上的部分做为业绩报酬。

      7、投资收益及支付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设定为年化收益率7.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8、公司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9.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再投资风险;

      9.2管理风险: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益水平,如果资产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收益水平;

      9.3信用风险:是债务人的违约风险,主要体现在信用产品中。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运作中,如果资产管理人的信用研究水平不足,对信用产品的判断不准确,可能是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承受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9.4特定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所投资的特定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特有的风险主要是债券交易对手的风险,指在债券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对手不能足额按时交割,导致本计划可能无法按时收到或足额收到应得的证券或价款而造成价款或证券的损失的风险;

      9.5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9.6其他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损失;或者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资产委托人利益受损。

      10、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0.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10.2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3年8月27日至2014年4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2,1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收益70.03万元。

      201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4,884万元,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22,472元。尚有13,964万元产品未到期。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民生加银—海普瑞高息债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