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4-02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9月2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三年(2014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银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银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