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国创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4—059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280万元的议案》。
同意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贷款人民币总额贰佰捌拾万元,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部份房产和土地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铺2栋厂房及项下占用土地(权证号分别为: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2012004120号、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2012004136号、国有土地权证号为潭国用(2012)第2400008号)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陆佰万元,债权确定时间为:2013年11月 28 日至2018年11月28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授权王强先生办理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贷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ST国创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4—060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因工作人员疏忽, 公告内容中:“2014年9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日期有误,更正为:“2014年9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