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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频频落地 融资租赁业打开空间
    201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枫林

      新政频频落地

      融资租赁业打开空间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枫林

      

      “金融租赁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高地。”去年底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天津市的一番话,正在深刻改变着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目前的现状。

      如同一场接力赛,当前融资租赁业也在接过保险业和信托业的接力棒,开启了高速增长态势。当下,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陆续成为多地政府的支持政策清单列表之中。

      22日,广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要推动融资租赁业(包括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快速发展,并成为广州重要的金融主导产业。未来三年,广州拟每年斥资9000万元鼓励融资租赁业发展。广州市计划到2016年底,力争形成若干个千亿级的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培育2—3家注册资本超过50亿元以上融资租赁龙头企业和设立100家以上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达到5%以上。此外,广州还将支持南沙申报全国统一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就在不到一个月前,珠海市横琴新区也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试行办法》,拟从税收、财政等多方面,鼓励开展跨境租赁、国产飞机租赁、不动产租赁等业务。在此之前,上海自贸区、天津、厦门、深圳前海等地均有鼓励政策落地,在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方面快人一步。

      促进融资租赁的发展,已进入国家高层的战略视野。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便出台《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今年3月,中国银监会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7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融资租赁第一次在国家层面被圈定为现阶段中国重点发展的生产性服务行业之一,要求形成“融资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9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

      融资租赁在我国落地30多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爆发点。据估计,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资产总规模已超过2.7万亿元,成功跻身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而仅在6年前,我国融资租赁资产总规模还不到500亿元。

      当前,融资租赁业正迎来爆发式的增长模式。据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2.1万亿元,同比增长35.5%,预计2014年之后融资租赁业务将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增长。

      的确,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金融租赁在发达国家早已经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但在我国的渗透率却异常之低。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仅为3.8%,而美国则约为30%,德国约为15%,日本为10%左右。

      据《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预测,预计到2016年左右,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将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约8300亿美元,届时将超过美国的8000亿美元而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