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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4-08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2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4-08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向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拟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信达租赁公司与本公司、上海五天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中长期债务结构,统筹安排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公司、上海五天拟与信达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注册资本:3,505,248,838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名称:上海五天相关资产(具体资产范围以公司、上海五天与信达租赁公司协商确定的为准)

      类别:固定资产

      所有权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888号

      资产价值:租赁物资产净值不超过50,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海五天拟与信达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承租人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2: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2、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金额:40,000万元

      4、租赁期限:5年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标的物:上海五天相关资产(具体资产范围以公司、上海五天与信达租赁公司协商确定的为准)

      7、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

      8、租赁风险抵押金:4,400万元

      9、担保方式:以上海五天部分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租金及支付方式:公司按照等额本息法,在租赁期限内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分20期支付,每期租金23,899,784.46元,期末后付。

      11、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属及转移: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信达租赁公司;租赁期满后,信达租赁公司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上海五天。

      五、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每季度应向信达租赁公司支付租金23,899,784.46元,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系利用上海五天的相关资产开展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及资金的效率,优化中长期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稳步发展。该项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上海五天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每期租金为23,899,784.46元,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