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特别报道
  • 6:互动
  • 7:研究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股市行情
  • 13:市场数据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  
    2014年9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9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编号:2014-068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光伟于 2014 年9 月22日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二、 截至2014年9月11日,苏光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9.09%。苏光伟自2014年9月12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了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股份”)股票7,814,188股,均价17.78元/股。因操作失误,于2014年9月22日买入了零七股份股票91,400股,成交金额约160.66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9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处理

      按照买入公司股票价格和卖出公司股票最高均价的计算,苏光伟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8,492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苏光伟已将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18,492元交予公司董事会。苏光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其账户,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苏光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9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