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4-04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总经理王永冬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青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聘任人员王青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王青先生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同意聘任王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王青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7日
王青先生简历:
王青,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曾任一师阿拉尔市“两办”秘书科副主任科员、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4-04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4年10月9日上午11:00时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经2014年9月19日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9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0月8日9:30至20:0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8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四)传 真:0997—2125238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六)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359 | 新农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式: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赞成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9月26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35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9 | 买入 | 99.00 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9 | 买入 | 1.00 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9 | 买入 | 1.00 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59 | 买入 | 1.00 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