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结算发字〔2014〕109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本公司制定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