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特别报道
  • 8:专版
  • 9:艺术资产
  • 10:评论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私募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互动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1宗申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分级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及取消暂停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收益支付公告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2014年9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3版:信息披露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1宗申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分级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及取消暂停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9期收益支付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分级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14-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0月13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第五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4年10月13日,即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4年10月13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瑞和300场外份额、瑞和300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

      三、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一)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若2014年10月13日,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36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231份瑞和300场外、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0.836/1=0.836

      (实际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根据系统设置保留小数点后9位)

      折算后,

      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1231×0.836=1029.12份

      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C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2014年10月13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投资者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1029.12份,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B、C、D持有的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取整数计算,均为1029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

      1、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份额数×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瑞和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1]

      折算前、后,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不变。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折算后瑞和3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瑞和300份额的总份额数=瑞和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瑞和小康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

      例2:假若2014年10月13日,折算前瑞和300、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净值分别为1.08元、1.128元、1.032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231份瑞和300场外、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1.08/1=1.08

      瑞和小康份额的折算比例=1.128/1=1.128

      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1.032/1=1.032

      (实际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根据系统设置保留小数点后9位)

      折算后,

      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1231×1.08=1329.48份

      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08=1329份

      C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1.000=1231份

      C持有的新增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128-1)=157份

      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1.000=1231份

      D持有的新增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032-1)=39份

      2014年10月13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投资者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1329.48份,新增98.48份,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329份,新增98份;投资者C持有瑞和小康份额不变,仍为1231份,新增持有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57份;投资者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不变,仍为1231份,新增持有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39份。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均取整数计算,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0月1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及瑞和小康、瑞和远见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1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瑞和小康、瑞和远见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1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瑞和小康、瑞和远见10:30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4年10月15日),瑞和小康、瑞和远见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前一交易日(即2014年10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因瑞和小康、瑞和远见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故2014年10月15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