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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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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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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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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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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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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8月22日 至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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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9月29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三)、(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的转换” 一章。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联系人信息。
2、删除了谷若鸿(Laurent Couraudon)先生的简历并新增了魏海诺(Bruno Weil)先生的简历。
3、删除了王明权先生、陈洪先生的简历。
4、更新了奚万荣先生、高勇前先生、阎小庆先生、丁俊先生的简历。
5、增加了黄峰先生的简历。
6、更新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7、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名单及相关信息。
二、“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 直销机构:
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的信息。
2.销售机构:
(1)新增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2)对部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注册登记人:
更新了注册登记人的电话及传真号码信息。
四、“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五)申购与赎回的限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九、基金的转换”部分:对“(八)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十一、基金的投资”和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4年6月3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